招标单位 |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 |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9-04 |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 关于医用血液冷藏箱、医用低温冰箱
院内 采购公告
一、 采购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医用血液冷藏箱、医用低温冰箱;
2、采购项目需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属于医疗器械须具有有效的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二类或三类产品)或备案凭证(一类产品)、医疗器械经营资质证书等,且所供试剂应提取配套的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及相应的质控品;
3、国家权威部门提供的产品检测合格证书,产品符合或高于国家标准;
4、本 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枣庄市妇幼保健院纳入投标黑名单;
5、 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7、 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24年9 月 4日17:****** 。议价会时间另行通知。
四、所需纸质版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1、 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销售投标产品的资质;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附身份证复印件,下同);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信用查询记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山东”网站),查询日期为自采购信息公开发布之日起;
5、产品生产企业 主体资格及授权链证明;
6、投标产品备案证明材料、信息册。
注意: 纸质版材料随首次报价单 送至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采购办公室,纸质版材料请准备一式两份(地址:枣庄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 C2区11楼11***8房间)。
如对本公告提出询问,请联系枣庄市妇幼保健院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632-3715266
枣庄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办公室
2***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