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 |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拟对三级公立医院重症医疗资源能力建设项目进行采购。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单位于2 ***2 4 年 9 月 14 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需求进行了论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大同市第五人民 医院 三级公立医院重症医疗资源能力建设项目
三、采购预算: 58*** 万元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办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
采购人:大同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 大同市平城区文兴路 615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 ***352-2389***3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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