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湘潭市精神卫生康复福利中心 |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0-28 |
为满足湘潭市精神卫生康复福利中心服务对象医疗需要,拟向社会购买相关医疗设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
湘潭市精神卫生康复福利中心
二、项目内容
1、采购心电远程设备、心电床旁监护仪、床单位臭氧消毒机、空气消毒机、体外除颤仪。
(1)心电远程设备2套:
(2)心电床旁监护仪1台:
(3)床单位臭氧消毒机1台:
(4)等离子空气消毒机2台:
(5)体外除颤仪1台
2、所采购医疗设备应符合国家现有行业标准,符合相关资质。
3、中标方应配合进行医疗设备安装、调试、验收、人员培训工作,确保数量、质量无误。若出现质量问题,中标方需对所提供医疗设备进行退换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当具备国家有关规定的资质条件;应当具备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的能力;能按约定要求、质量、时间节点提供医疗设备;具备提供合格售后服务能力;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
四、完成期限
依规完成中标结果公示后,湘潭市精神卫生康复福利中心与中标方签订服务合同。中标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医疗设备,并配送至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
五、项目要求
1、中标方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否则,湘潭市精神卫生康复福利中心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相应损失。
2、本项目费用包含人工费、物流运输成本等在内的所有费用。
3、本项目付款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中标单位开具。
4、中标人对开展项目所取得的信息和内容保密,不得对外或第三方披露。
六、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湘潭市精神卫生康复福利中心6楼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七、递交资料时间和方式
招标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24年1***月28日17:3***截止。竞标单位通过现场递交的方式以文件袋袋装并密封后向湘潭市精神卫生康复福利中心报送资料。竞标资料需包含报价单、资质条件、无不良记录的证明。
八、评审方式
由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产品质量择优、服务水平择优、价格择低”三者相结合。根据项目需求、承接单位资质条件和报价等,对报名资料进行评审比较,确定项目承接单位,评审结果将在湘潭市民政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八、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湘潭市精神卫生康复福利中心
联系人:韩林
联系电话:***731-52182******6
地 址:湘潭市雨湖区北二环路1***号(市五医院内)
湘潭市精神卫生康复福利中心
2***24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