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1-04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19 |
项目概况
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兽共患病和重大传染病研究中心设备采购(离心机)货物类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财务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24年11月19日 ***9点3***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兽共患病和重大传染病研究中心设备采购(离心机)货物类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单价限价(元) |
预算金额(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1 |
台式高速冷冻离心机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 |
***.****** |
48******.****** |
2 |
大容量低速离心机 |
1台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天内交货,到货后15日内完成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所有证明材料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投标无效):(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若三证合一,本项无需提供);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若投标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及相应人员的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④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23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投标担保函复印件;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缴费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⑤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⑥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声明。⑦(根据财库〔2***16〕12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无效。信用记录的审查: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若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⑧资格承诺函(若有):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招标采购文件有不同要求的以此为准。(2)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提供《投标人廉洁自律责任书》,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4)项目招标文件有列明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文件未要求但投标人所投产品属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投标人可提供有效证书或提供所投产品“均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如3C、强制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24年1***月29日 至 2***24年11月***4日,每天上午8:3***至12:******,下午14:3***至***:3***。(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财务室)
方式:可现场获取或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1)现场获取:到招标公告列明的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现场获取,并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2)邮件获取:①通过电子邮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②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填写清楚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发送至电子信箱(1623******9936@qq.com)。
售价:¥2******.***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24年11月19日 ***9点3***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24年11月19日 ***9点3***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崇安路386号
联系方式:韩工***591-8***511116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
联系方式:陈丽梅、陈火源、陈东英***591-8***8***35***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丽梅、陈火源、陈东英
电 话: ***591-8***8***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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