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宁波市第九医院 |
宁 波 市 第九医 院拟对医用电子皮肤镜影像系统、供应室、内镜室不锈钢器械维保项目、骨科专科手术器械补损、隐疤痕免气腹甲状腺手术器械、设备性能检测服务等项目进行采购,现进行公告,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
采购方式 |
1 |
医用电子皮肤镜影像系统 |
1 套 |
25 万元 |
院内公开比选(满足三家投标开标),首次公示 |
2 |
供应室、内镜室不锈钢器械维保项目 |
1 项 |
3.6 万 / 年 |
院内公开比选(满足三家投标开标),首次公示 |
3 |
骨科专科手术器械补损 |
1 批 |
5.5 万元 |
院内公开比选(满足三家投标开标),首次公示 |
4 |
隐疤痕免气腹甲状腺手术器械 |
1 批 |
5.8 万元 |
院内公开比选(满足三家投标开标),首次公示 |
5 |
设备性能检测服务项目 |
1 项 |
1*** 万元 |
院内公开比选(满足三家投标开标),第二次公示 |
二、采购组织类型: 院内询价比选。
三、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仅接受现场投标):
1 开标时间:2***24年11月6日13:45(北京时间)。根据项目数量,执行询标前后顺序会有调整。
2 开标地点:宁波市第九医院(宁波市江北区祥北路68号)五号楼2楼 医粹厅
3 开标时间地点如有调整 ,将提前1天在宁波市第九医院官方网站采购信息栏目发布公告,请意向供货商自行关注。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4.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预公告仅在宁波市第九医院官方网站采购信息栏目发布 。
六、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