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 |
中标单位 | 浙江友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万 |
一、项目编号: FSSD34*** 号/24AT***6
二、项目名称: 弋矶山医院江北院区普通外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检验设备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浙江友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东城街道桔乡大道7号华府天地综合楼三楼
中标金额:人民币陆万肆仟壹佰壹拾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品牌:伯兰特 规格型号:BEP-6***;BV-4型、BLT-31DN型;BT-2型 数量:6套 单价: 1***685 元/套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姜涛、吴涛、孟庆勇、张世琼、陈志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12:***,下午14:***-17:3***,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被质疑人名称;
***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必要的法律依据;
***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 称: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赭山西路2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勇、顾春燕
电 话:***、***
十、附件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 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
***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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