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乐至县人民医院 |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1-07 |
我院拟采购一辆救护车,现公开发布所需货物采购公告,诚邀具备合格资质、具有相应供应和服务能力、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记录的生产厂家或经营公司前来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 乐至县人民医院救护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最高限价:26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技术参数
1. 外观尺寸:长≥56******mm,宽≥2*********mm,高≥25******mm。
2. 轴距≥37******mm。
3. 排量≥2*********ml
4. 制动系统:前后碟刹
5. 燃油种类:柴油
6. 车顶状态:钢制(车身采用原车钢制车体)
7. 驱动方式:后轮驱动
8. 胎压监测:胎压显示
9. 变速箱类型:手动
1***.Led 大灯
11. 可调报警音:救护车专用音
12. 配备氧气瓶≥1***L/个,氧气瓶数量:两个。配备不锈钢氧气瓶支架,配备不锈钢氧气瓶底座。
13. 医疗舱顶部内壁为隔热隔音处理。(医疗舱顶部抗菌安全扶手一套;医疗舱内饰采用ABS一次成型模具工艺的吸塑内饰材料,具有表面硬度高、光洁、抗菌、易清洗、可消毒、抗老化等功能;医疗舱采用耐酸、碱、防火、防滑、防静电的医用地板;医疗舱安装专用空调系统;车顶多功能换气扇(1套)带吸气、排气;驾驶舱和医疗舱各配备1kg灭火器1个)
14. 右侧单人独立座椅带安全带,带扶手,座椅外侧车窗为活动窗。
15. 右侧双人/三人独立座柜带安全带,带扶手
16. 医疗舱顶部输液挂钩可折叠收缩
17. 分隔墙中安装观察窗玻璃窗推拉式(隔墙采用ABS一次成型模具工艺的吸塑内饰材料)
18. 医疗舱左侧平台组合柜可放置医疗急诊设备(医疗舱左侧医疗设备组合柜采用ABS一次成型模具工艺的吸塑内饰材料)
19. 配备医疗舱长条大功率紫外线灭菌灯
2***. 自动上车担架含固定装置(担架包含自动上车担架、铲式担架、楼梯担架各一套)
21. 配备不锈钢上车尾板(车尾保险杠带不锈钢防撞带)
22. 配备自动上车担架不锈钢导轨
23. 配备直流电源插座12v(嵌入式)
24. 辅助电瓶装置原车铅酸电池,电源稳定,安全性可靠,免维护
25. 配备正弦波逆变器功率大于等于15******W
26. 充电、断电保护装置:电瓶充满时自动断电,保护电瓶
27. 氧气终端两个,湿化瓶一个(国标接口),呼吸机一个(国标接口)。
28. 医疗舱内装有22***V电源插座大于等于四组,插座位置布局合理,方便各种医疗设备使用。(电源插座为嵌入式)
29. 医疗舱内前端、左侧、右侧上部均有吊柜。( 医疗舱医疗设备组合柜采用ABS一次成型模具工艺的吸塑内饰材料)
3***. 医疗舱内配置一体化自动吸引装置,带有负压监测表。(负压调节范围大于等于***.***2MPa~***.***8 Mpa,抽气速率:≥2*** L/min;噪声:≤65 dB(A);贮液瓶: ≥1*********ml(PC塑料))
31. 带自动伸缩踏板,方便人员上下。(车辆右侧中门)
五、商务要求
1. 质量及其他要求:
(1)质量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底盘和整车车辆合格证复印件或者工信部机动车信息查询网站截图证明。
(2)售后服务: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为保证急救工作的及时、有效,供应商或者响应产品生产厂商在项目执行地有授权维修点及维修人员。
(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成交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成交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
(4)成交供应商须协助采购人完成车辆保险、购置税及上牌等事宜所涉及到的相关费用由采购人承担,此外其他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中。
(5)其他要求 :①所供产品必须是符合响应产品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要求、正规渠道生产的全新原装正品(未曾销售或使用过的、未返修过的原装整机),所有货物质量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及生产厂商的质量要求。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存在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供应商须提供完整的质量合格证、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及其它配套的技术资料。 ②供应商须提供响应产品的配套清单作为收货、验收时的佐证材料,并列明响应产品易损品价格的清单。(提供易损品价格清单,格式自拟)
(6)产品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7)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操作手册,并提供产品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要求。
(8)产品安装后,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9)供应商中标后的救护车医疗舱布局改装方案须经采购人确认后方可进行改装,并负责将医疗设备安装于救护车医疗舱内,费用包含于投标总价内。
2. 质保期和保修范围:
(1)质保期:整车执行3年或6万公里质保(先到为准),车载医疗设备质保≥2年。
(2)质保期内:无偿提供车辆维修、维护保养所需材料及配件且上门服务(人为损坏除外),质保期内若发生故障,在接到用户电话1***分钟内响应,并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
(3)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①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依然提供电话咨询服务(免费)和上门维护服务; ②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继续选择供应商提供售后服务的,供应商应该用优惠价格进行结算。
3. 交货地点:乐至县人民医院
4.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日内
5. 付款:验收合格后协助采购人办理车辆购置税、保险、警灯警报使用证及上户等相关保证车辆能够合法上路使用的手续,中标供应商不得收取服务费等其它任何费用。 待上述事项完善后,达到付款条件起6***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
6.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16〕2***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7. 包装方式及运输: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8. 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方违约责任:1.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采购人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2.采购人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3.因采购人自身原因延期付款或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应对乙方的损失予以补偿。 乙方违约责任: 1、中标人交付的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在约定的交货时间内经 1 次调换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不能通过验收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剩余合同金额采购人不再支付,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返还已支付的货款。且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总价的1***%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2、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经2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货,要求中标人返还已支付的货款及支付货款对应的利息(其利率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计算),中标人还应当按照合同总价的 1***%支付违约金。 3、中标人逾期交付设备,每逾期一天,须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额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中标人逾期交货超过 6*** 天,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有权要求中标人返还已支付的相应货款。且中标人应当向采购人累计支付违约金。 4、中标人在安装调试设备过程中以及售后服务等服务过程中,因未按操作规程施工、操作不当、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等原因直接或间接造成采购人及第三方人身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5、如果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而产生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由中标人负担,采购人根据合同规定对中标人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6、中标人保证本合同设备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设备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设备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设备进行没收查处的,中标人除应向采购人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 1***%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7、若采购人单方面解除合同,则解除通知到达中标人时,本合同即解除。若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则应当签订解除协议。 8、中标人因上述违约行为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采购人损失的,还应按采购人实际经济损失足额补足。
六、报名要求
联系人:黄老师、唐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28-2333285***
邮箱:1554***54325@qq.com
地址:乐至县迎宾大道4***5号行政楼3楼采购办
报名时间:早上8: 3***——下午5:******
如需报名参加,请提前将报名信息发在邮箱中,邮件主题写明所报名项目名称(包括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登记证书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对授权代表的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与投标时适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资料均需加盖公司鲜章,同时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授权代表人的 联系方式 写于身份证复印件上面。
七、报名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24年11月7日 17:******
开标时间:2***24年11月8日1***:******
开标地点:乐至县人民医院行政楼第四会议室
注:投标资料可邮寄(顺丰快递),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迎宾大道4***5号乐至县人民医院(新区)采购办。联系电话:***28-2333285***
八、投标文件内容
1. 最终报价表(单独密封,格式详见附件)
2. 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是联合体投标的承诺涵;(格式详见附件)
3. 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 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 如投标人为法人单位,则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若为其他组织,则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若投标人为自然人,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6. 提供采购技术参数和商务要求的响应表(格式详见附件);
7. 提供技术参数的证明材料;
8. 提供公司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9. 响应文件需制作目录,标注页码,制作一份,装订成册,逐页加盖公司的鲜章。
九、评审方法:低价评分法
1 、资格性评审。按照公告进行资格性审查。
2 、符合性审查。包含技术性及商务性要求等。
3 、以上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符合要求后进入报价环节,有效报价供应商不低于3家,采用低价评分法,现场报价最低者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附件:
cddb6adeba66bd6802b45dfe6c0e17b05c5b2f7f.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