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江滨医院 |
一、 项目名称:体外除颤监护仪
二、项目编号: ***
二、供应商资格:
①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②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提供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能力,具备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具备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 ) 颁发的有效的证件 ( 生产企业 : 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生产第二、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
④ 对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 ) 、中国政府采购网 (
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网址: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
四、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五、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 ***771-2 ***8***18***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河堤路 85 号 招标采购部
附件: 体外除颤监护仪 技术参数及商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