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扬州市江都区大桥中心卫生院昌松分院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21 |
项目概况
扬州市江都区大桥中心卫生院昌松分院检验设备一批采购 潜在供应商应在 南京通久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24年 11 月21日14 点 3*** 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扬州市江都区大桥中心卫生院昌松分院检验设备一批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5 万元
采购需求: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1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1.2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3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4 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 6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1. 7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所投产品如为三类医疗器械,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如为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如为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有效的《一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2)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应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如供应商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2***24年 11 月18日 下午 5 :******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 邮箱:843298996@qq.com ),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扬州市江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报名费:3******元, 开标时现场缴纳, 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24年 11 月21日14 点 3***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南京通久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扬州分公司 ( 扬州市江都区新都南路467号二楼 )
五、开启
时间: 2***24年 11 月21 日14 点 3***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南京通久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扬州分公司 ( 扬州市江都区新都南路467号二楼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江都区大桥中心卫生院昌松分院
地 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波善公路与薛郭路交叉口东南方向12***米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南京通久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地 址: 扬州市江都区新都南路467号二楼
项目联系人 : 周工 电话: 13511717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