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 |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1-18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19 |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院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具有供应能力的供应商或厂家前来报名参加。
一、采购项目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超声骨刀机采购项目
(3)采购数量:1项
(4)预算金额(最高支付上限):6万元
二、资质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详见采购需求标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
5.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以上2至8条须供应商在《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提供“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经营许可范围一定要与所投产品注册分类目录相符,否则无效);
(2)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②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
所有资质文件均需在有效期内并加盖投标方公章。
三、采购方式:院内公开采购
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报名资料要求
(1)院内采购报名表;
(2)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法人证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须提供“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经营许可范围一定要与所投产品注册分类目录相符,否则无效);
(4)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②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原件备查。
(5)通过以下3个官网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①信用中国②中国政府采购网③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6)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以上资料均需在有效期内并加盖投标方公章。本项目实行资格预审,投标人报名时将进行资格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参与投标。
六、报名截止时间及地点:2***24年11月18日下午5点,简竹护理院行政楼三楼招采办。
七、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及地点:2***24年11月19日下午3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吉厦社区简竹路12号简竹护理院行政楼五楼活动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女士,***755-2874***471。
九、公告日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附件:
1.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院内公开采购报名表
2.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超声骨刀机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
2***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