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招标单位 | 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 |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1-21 |
公告正文
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用耗材、试剂议价公告(2***24年第三次)
发布时间:2***24-11-12 来源:未知 作者:招标采购 点击: 次
按照国家、自治区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有关规定在西藏医保服务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西藏))(网址:https://ggfw.ylbzj.xizang.gov.cn/hallenter/#/Index),西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试剂诊断)(网址:https://ggfw.ylbzj.xizang.gov.cn/webPortal/home.html),以下简称:采购平台,公开上网采购,请在平台挂网的生产企业或其委托授权的医用耗材经营企业(以下简称:配送企业)前来我院议价。
一、项目名称: 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医用耗材、试剂议价项目(2***24年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 :*** 三、议价内容: 详见附件1 四、配送商须知 1.此次议价目录(附件1)为医院各临床医技科室在平台勾选产生,并经医院医用耗材管委员会论证通过产品,议价目录中已完成点配送企业或在此次议价截止时间前能完成点配送的企业均可参与议价;其中包含部分未挂网产品,也需配送企业进行报价,如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未挂网耗材有挂网同类产品可替代使用或实现挂网的,在配送价格未上涨且未超过挂网限价前提下,与阳光采购配送公司签订框架协议; 2.配送商所报耗材价格均不得超过该产品挂网联动参考价或单价限价;如有多个配送商响应相同耗材,医院优先选用最低价格配送商原则基础上(信息不对称原因,能满足临床需求的产品可以响应,但医院优先选用挂网最低价格配送商); 3.根据要求如实填报,请各公司填报目录中本公司所供产品相关信息:配送企业、价格(如西藏平台无挂网价、历史最低采购价可不填,但必须填报我院供货价格)、联系人、联系方式,非本公司产品请在表内予以删除,否则视为不合格报价文件; 4.医院根据实际使用选择产品,不承诺使用量; 5.如国家或自治区组织了相关产品带量采购,我院将按照国家或自治区等相关文件执行,此次涉及产品议价结果终止; 6.配送商所报耗材价格均不得超过西藏医保服务平台价格联动专区最高限价以及未挂网耗材预算单价,如相关耗材、试剂有价格调整,需及时与我院对接进行调价; 7.医院使用耗材、试剂配套服务(如:科室耗材植入工具、临床跟台服务、专机专用耗材所需设备等)均按我院要求免费提供,不再另行收费。 五、配送商需提供以下资质: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及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连续近三个月供应商税收缴纳(税务查询记录不能代替纳税凭证)和社保缴纳(缴费票据及社保机关盖章的缴费人员花名册)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7.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9.配送商须就所投产品提供相应且有效的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并载明相应经营范围;配送商为代理商时须出具能够证明所投产品销售渠道正规的证明文件(授权);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具备授权书(生产厂家或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需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及总代理(若授权为总代理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等)。授权书中必须明确:制造商或代理商和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及登记注册地、联系方式、参加响应的项目及采购编号、授权产品清单、授权日期,并且必须有授权单位和被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和盖单位的鲜章;如为多级授权,须提供完整的授权链证明材料。如为外文资料,需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配送商鲜章。 1***. 医用耗材、试剂配送服务要求:参与议价的供应商在拉萨必须有工作人员(厂家培训资质或相关证明文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及时配送(如冷链)、配合院内物资管理(含27位医保编码贯码、UDI码等条码管理)、报账等工作;并积极配合我院相关内部管理。 六、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24年11月13日至2***24年11月21日,每天9:3***—13:******;15:3***—18:******(北京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2***5,招采科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线上报名(不在本地的配送企业可将材料用顺丰、EMS等快递方式送至我院,如快递遗失或非本人签收视为无效报名,11月21日下午18:******截止,超过截止时间我院将不再接收报名)。 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下列材料除特别说明需要原件的情况外,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响应人自拟声明); (4)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5)配送商须就所投产品提供相应且有效的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并载明相应经营范围;配送商为代理商时须出具能够证明所投产品销售渠道正规的证明文件(授权);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具备授权书(生产厂家或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需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及总代理(若授权为总代理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等)。授权书中必须明确:制造商或代理商和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及登记注册地、联系方式、参加响应的项目及采购编号、授权产品清单、授权日期,并且必须有授权单位和被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和盖单位的鲜章;如为多级授权,须提供完整的授权链证明材料。如为外文资料,需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配送商鲜章。 七、议价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议价(议价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2***24年11月25日至11月28日(上午9:3***—13:******;下午15:3***—18:******),具体以招采科通知时间为准;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行政办公楼2***5办公室。文件份数:议价文件正本1份,电子文档光盘1份(包含响应文件所有内容,请确认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一致,以纸质文件为准)。议价时各供应商需进行现场二次报价,具体议价程序按照招采科通知执行。 八、 采购询问 联系方式 名 称: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 地 址:拉萨市城关区林廓北路18号 联系方式:***/15289***16592 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 2***24年11月12日正文附件当前内容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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