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包头市中心医院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14 |
可视胃肠内窥镜系统询价公告 |
日期: [2***24-11-12] |
包头市中心医院现对可视胃肠内窥镜系统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一)项目名称: 包头市中心医院可视胃肠内窥镜系统采购
(二)预算金额:*** 元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四)服务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24年11月14日上午1***:******时前(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包头市中心医院医学装备科。
(三)响应文件要求档案袋正面用A4纸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在四个角加盖公章。逾期未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四、响应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营业执照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报价表 (详见附件) 。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 授权委托书 , 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四)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原件并加盖公章)。
(五)竞投设备的资料
六、询价时间及地点
询价时间:另行通知
询价地点: 包头市中心医院医学装备科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包头市中心医院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环城路61号
电 话:***、6955292
请在截止时间内将贵单位的报名信息加盖公章送达,非常感谢您的参与。
包头市中心医院医学装备科
2***24 年 11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