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
中标单位 | 合肥秋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万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安徽省口腔医院)梅山路院区高频电刀、内窥镜冷光源等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秋生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 800号创新产业园一期A1-403
中标金额: 13 .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 (元) |
▲高频电刀 |
赛特力 |
Servotome |
1台 |
***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洁 、叶寿山、章合生、谢申菊 、潘友炳 (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3 000 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评审总得分: 84分;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0-1***: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fyxu@ahbidding.com),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安徽省口腔医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05号
联系方式:华老师、樊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70 6 室
联系方式:许芳妍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芳妍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