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 |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1-18 |
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因业务需要,采用询价方式,组织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预算进行造价咨询,现向各相关供应商发出询价邀请,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参加。
一、造价咨询采购询价内容
(一)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预算造价(编制控制价)
(二)造价咨询内容:编制招标控制价
(三)本项目造价咨询预算金额:不得 超 ***.5 万元。
(四)最高限价:医疗设备总预算控制价不得超 876.86万元,分项预算不得超各医疗设备单价(详见附件)。
(五)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控制价编制。
二、造价咨询采购需求
参照医疗设备论证后参数进行医疗设备预算造价 项目 编制控制价具体需求资料请联系药械科 。
三、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一 )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二)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拥有 1 名及以上的具备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专业人员 。
( 三 )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 2***2 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
( 四 ) 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五 )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六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
( 七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提交报价资料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提交资料时间:
2***24年11月14日至2***24年11月18日(工作日期间),每天上午8:3***-12:******,下午14:3***-17:3***。
(二)报价文件受理科室:玉泉区包头大街 33号,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呼和浩特市妇女儿童医院)行政四楼财务科(4******4室)
(三)报价资料相关内容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资料。( 供应商 需 提供 2***2 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 “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一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
3.供应商近6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
4.供应商近6个月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
6.供应商近三年来取得的荣誉证书。
7. 供应商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
8.提供报价单,报价单要依据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项目附报价计算说明。(填写具体报价金额加盖公章)
9.提供造价方案,造价方案安排合理,组织实施科学、效率高、条理清晰、概念明确、语言准确,有针对性、可行性等方面的描述,能满足项目服务要求,描述合理,内容简略。
1***.提供服务质量保证方面相关材料,包括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等,提高服务质量及保证安全、文明的服务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细致、周密,能具体实施。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工作中,保证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管理工作的内容、范围、格式、深度要求和造价咨询成果质量符合项目要求。
11.提供应急响应和售后服务方面资料,服务机构和人员、服务响应时间描述合理,措施细致、周密;售后服务及时准确。
注:供应商需将以上资料密封且加盖公章报送 。
- 资料开启时间
2***24年11月19日下午15:******
六、凡对本次造价咨询提出询问,可按以下方式接洽
(一)项目需求部门:药械科
联系人:冯主任
联系方式: ***471-3596181
(二)项目报价资料接收部门:财务科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 ***471-3596******8
(三)项目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方式: ***471-3596***11
呼和浩特市妇幼保健院 (呼和浩特市妇女儿童医院)
2***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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