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 |
公告编号:***
依据《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医疗设备招投标管理办法》拟对已立项医疗设备采购进行院内论证招标。眼科AB超声诊断仪项目,因参与公司不足三家,现发布第二次采购公告。
项目信息:
拟院内论证设备:眼科AB超声诊断仪;数量:1台
资格审查文件要求 (复印件要求清晰,加盖代理商单位公章):
1、生产商和经销商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复印件。经销商公司须满足成立3年以上;注册资本金1******万元及以上;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登记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登记表、备案表复印件。
3、代理商代理授权书、法人签署的业务代表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电话。
4、投标设备资料彩页。
注意事项:
1、拟参加的单位,请工作日携带相关文件到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医学工程处审核。资质文件交送截止时间:公告发布后5日内。
资质审核: 张老师(门牌号1),联系电话:***1***-5783 ***486
刘老师(门牌号5),联系电话:***1***-5783 ***429
2、通过资质审核后请提交纸介及电子版:设备技术参数、主要配置<邮箱ygc6486@sina.com> )。 邮箱ygc6486@sina.com>
3、该项目不接受分包、转包或挂靠方式参与。
4、开标会时间、地点及技术参数和配置要求、注意事项等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另行通知。
5、开标会当场投送标书标书需密封投送。报价单单独密封。开标时将有签名并加盖代理商单位公章的《廉洁承诺书》(见附件)、会场提交加盖代理商单位公章的会前二周内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如未达要求、缺少或无效将丧失投标资格。
北京大学首钢医院医学工程处
2***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