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莎车县人民医院 |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1-18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2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莎车县人民医院手术室层流机组等层流设备维保服务、核磁、DR搬迁、消毒供应室医用干燥柜等设备维保服务、2***24年度纯水机维保服务(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时,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响应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被授权委托人在提供本单位缴纳近四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法定代表人提供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 ***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零申报单位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零申报证明,需加盖税务机关章); ***提供 2***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近三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与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 ***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凡拟参加本次谈判项目的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国家企业公示信息系统(www.gsxt.gov.cn)查询诚信记录如有严重行政处罚信息不得参加本项目(须提供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24年11月13日 至 2***24年11月18日 ,每天上午 1***:******至14:****** ,下午 15:3***至19:3***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 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24年11月21日 17:****** (北京时间)
地点: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24年11月21日 17:****** (北京时间)
地点: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4*********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
3、超过4******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2***%(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莎车县人民医院
地 址: 莎车县古城东路36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万士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喀什市帕依纳普路251号1栋***7号(7***9室-712室)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麦热丹·麦麦提
电 话: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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