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寿县人民医院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22 |
项目编号: 2***24-YYCG-***4 2
尊敬的供应商:
寿县人民医院以询价方式采购 医用输液贴 ,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一整包,预算单价为 ***.*** 4 元 /片,采购数量 12 ************片/年,采购期两年;预算总价为人民币 9 6******元,最高限价为预算总价,投标报价超过预算总价为无效报价。本次采购物品 参数 见附件 1, 供货时间: 按采购人提供的需求计划分批供货,供应商接到配送计划后 5日内完成供货。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二)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进口产品除外)和 /或经营资格;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 3年内,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供应商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为一整包,不分包,供应商需对所列采购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拆分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 报价为项目交货地点(寿县人民医院)的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所投货物、辅材(含专用工具)、税金、运输、装卸、保险、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检测验收、交付后质保和伴随服务费等所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 采购人不再就此项目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出具税务发票。
(二)在同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两个或多个价格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询价通知书、报价函及其澄清文件、成交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五)供应商应按报价函报价(见附件 2 )。
(六)报价函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七)报价函应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四、供应商投标须知
(一)评标定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等要求的前提下,(技术参数均为重要条款,必须满足。)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成交商;当最低报价相同时,采购人通过评标现场电话联系二次报价确定成交商。
(二)供应商承诺的供货时间、地点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产品供货必须在成 交通知书发出后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的服务地点为寿县人民医院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应根据项目预算,充分考虑自身实力、市场风险等因素,合理报价。如供应商恶意竞争低价中标 造成项目成交后不能按照投标响应及合同约定的时间供货,或者不能按照所投品牌、规格型号进行供货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顺延或重新采购)并上报院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同时列入医 院供应商 “黑名单”,两年内不接受其投标。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报价,将不被接受:
1.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2.报价资料不全的;
3.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
4.报价方式不符合本通知书要求的;
5.不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
(六) 参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少于三家且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将按流 标处理。
(七)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供应商串通投标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竞争的, 采购人有权放 弃当次采购结果。
(八)供应商在报价时,需要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或原件扫描件,否则,其报价将不被接受:
1.响应文件封面;
2.目录(标明材料所在页码);
3.报价函;
4.营业执照;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身份证正反面);
6.产品制造商直接投标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经销(代理)商投标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7.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相关资质;
8.所投产品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9.针对本项目的《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及生产厂家规定的售后服务;
1***.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提供的其他内容(如有);
11.所提交材料(响应文件)真实性及法律责任承诺函。
(九)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供应商投标,多家参与者按相关法律要求取其中一家。
(十)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在寿县人民医院纪委、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下进行。如因未在规定时间段内报价,投标文件模糊、无法辨认等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一)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十二)付款方式:货到现场服务工作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五、报价方式(现场投标与网上投标二选一)及开标时间、地点
(一)现场递交:
1. 在 2***24年1***月 2 2日14:3***-15:3***时, 响应文件密封送达寿县人民医院招采办,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响应文件中必须包括 “投标须知”第四条第八款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纸质版投标文件2份(1正1副)。响应文件包装封面正面处注明响应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单位信息、响应日期,封条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网上投标:
2***24年1***月 2 2日***7:3***-15:3***时, 规定时间段以外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响应文件按序页码,双面打印,加盖公章后扫描,合成一份 PDF扫描文档发至寿县人民医院招采办邮箱sxxyyzcb@163.com。(邮件主题: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以电子邮件方式传送的同一项目的报价文件,以接收到时间离投标时间截止时间最近的为最终投标文件。
(三)开标时间: 2***24年1***月 2 2日15时3***分 。
供应商须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动态,如因关注不及时错过信息下载,责任自行承担。
(四)开标地点:寿县人民医院门诊三楼招标采购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单 位:寿县人民医院
地 址:寿县新城区宾阳大道与东津大道交口东1******米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
寿县人民医院
2***24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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