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近期需公开招标采购核医学科(一期)建设项目,经研究决定特发布本遴选公告,公开遴选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对本项目进行招标代理。竭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满足服务要求的招标代理公司参加报价。
一、 代理内容
兴仁市人民医院核医学科(一期)建设项目,预算总价48万元整。
二、报名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
报名时请各代理公司按照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并加盖公司公章后一并回复发送至兴仁市人民医院采购科QQ邮箱(邮箱号码为:
三、回复方式及时限
(一)报价清单回复截止时间:2***24年11月21日18:******止(北京时间);
(二)报价回复方式:报价单位将相关资质扫描件,报价表(自拟)并加盖公章后一并回复发送至兴仁市人民医院采购科QQ邮箱(邮箱号码为:19***4124******6@qq.com),未在回复截止时间内回复的视为自愿放弃报价资格。
四、遴选办法
(一)由兴仁市人民医院2***24年度医用物品采购管理委员会领导和监督本次采购活动;
(二)由医院组建本次采购活动遴选小组,进行公开综合遴选;
(三)遴选原则:公开、公平、公正。
五、报价须知
(一)未在回复截止时间内回复的视为自愿放弃报价资格;
(二)明显低于市场成本价的代理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所报代理费用需为总包干价,在中标后由中标供应商一次性支付(1、不得额外向中标方收取评审费等其他费用;2、流标、废标等不得额外收取代理费用),若确有不理解之处,请拨打***859-6313***8***电话咨询。
特此公告
兴仁市人民医院
2***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