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1-26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27 |
各(潜在)供应商 :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全自动免疫发光分析仪设备租赁比选项目 (第二次) 进行院内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全自动免疫发光分析仪设备租赁比选项目 (第二次)
***="52"> 序号 |
***="***95"> 标的名称 |
***="64"> 数量 |
***="57"> 单位 |
***="76"> 年限(年) |
***="9***"> 预算总额 (元) |
***="52"> *** |
***="***95">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全自动免疫发光分析仪设备租赁比选项目(第二次) |
***="64"> 2 |
***="57"> 台 |
***="76"> 3 |
***="9***"> *** |
三、采购项目标的及预算: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比选文件中的采购项目内容。如超过采购预算,将导致报价无效。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24年 ****** 月 2*** 日起至 2***24年 ****** 月 26 日(上午 ***8:******-***2:******,下午***4:3***-***7:******,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招采中心报名,比选 文件自行在官网下载。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每个包组)一份(报名资料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以比选文件为准);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核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所有资料的扫描件以 U盘为载体提交,拷贝后退还U盘: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原件)。
( 2)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4)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的原件)。
( 5)分公司投标的供应商,需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及授权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同一品牌的产品可有多家响应供应商参与竞争,但只作为一家响应供应商计算,具体详见评审确定。
( 6)若文件签署为被授权人的,需提供被授权人近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采购人单位购买社保的记录。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24年 ****** 月 27 日 ***5时******分(北京时间)
六、响应文件送达地点: 惠州市惠城区 学背街 ***号招采中心。
七、比选时间: 2***24年 ****** 月 27 日 ***5时******分(北京时间)
八、比选地点: 惠州市惠城区 学背街 ***号招采中心。
采购人:惠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联系人: 钟工 电话: ***752-2359******3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 学背街 ***号 邮编: 5***6*********
比选文件:
36a33322b6b1d3fa501bec6921823b89dd2099e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