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2-11 |
项目概况 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血透机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24-12-11 13:3***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血透机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贰佰贰拾伍万元整(¥***.******)
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血透机 |
15 |
台 |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
售后服务:确保提供原厂保修 ≥5年(质保期自甲方验收合格日起计算;合同期间如发生退回、维修或设备替换等情形,质保期予以相应延长)。确保响应设备在国内设有专业售后维修中心。在免费维护期内,供应商应成立专门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小组,提供完善周到的本地化服务,具有7*24小时的维护支持能力以及优先服务级别。在采购单位提出服务要求后,供应商需在2小时内响应并提出解决方案,6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排除故障。48小时未能修复、机器不能正常使用,供应商须允诺承担各项违约赔偿责任/条件或提供备用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 在合同签订生效后3***日内送货并安装调试完成(具体根据采购方要求)。 交付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验收标准:根据标书要求及有关规定并按国家最新行业标准在6个月内完成验收通过。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id="64" title="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2***〕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11〕3******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业类。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所投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许可资格 。
(四)其他要求 :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1 7 〕 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单位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苏采云”系统
方式: 线上获取
售价: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24-12-11 13:3***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id="65" title="其他补充事宜">1、“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2、 报名流程 :
( 1)CA证书办理
投标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 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512-6982***834。
( 2)参与采购活动
投标单位使用 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投标单位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投标单位,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投标单位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投标单位权益受损的除外。
( 3)电子投标准备
投标单位在 “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23122***16191******3***shtml)。
( 4 )补充通知(如有)。成功获取 招标 文件的投标单位通过 “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或“苏采云”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3 、在网上报名和 投标 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 18261******295***;
CA技术咨询电话:4******-6***8-6***99;
签章使用问题: ***25-83633811、***25-83633812、1538***932***27、15371***15***3***;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 18261******295***;QQ:3***48755361、1315179389、8957***6745。
4、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投标单位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投标项目,开启阶段投标单位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解密时间3***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请投标单位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5、勘查现场: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投标单位可自行至现场进行踏勘,熟悉实际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勘查现场 费用自理。
6、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投标单位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不接收到付快递)。
地址:吴江区交通路 3236号
联 系 人:戴亚丽
联系电话: ***512-63663868、18913***55868
7、采购代理服务费
领取成交通知时成交投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其收取标准按预算金额 1******万元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5%;预算金额1******万元-5******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预算金额5******万元-1*********万元费率为预算金额的***.8%;1*********万元~5*********万元以内为***.5%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 贰万捌仟柒佰伍拾元整( ¥ 2875***.******),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请各投标单位在报价时予以综合考虑。
8、投标保证金:无,需提供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
9、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芦荡路2666号
联系人:钮晓丽
联系电话:***512-82881151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宇杰工程技术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路3236号
联系人:戴亚丽、沈宇
联系电话:***512-6366386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亚丽、沈宇
电话:***512-63663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