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 |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1-22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27 |
楚雄州妇幼保健院因工作需要,需采购一批医疗设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楚雄州妇幼保健院将于近日对需采购医疗设备进行院内询价采购,请各潜在响应人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并自行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2***24年第八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3.预算金额:57.2万元
4.采购需求:供应商可参与单个或多个标段号报价
5.产品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产品须为交付日前6个月内生产的设备。以铭牌上出厂日期或生产日期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 响应人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2***〕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22〕19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14〕6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19〕19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19〕9号)等,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投产品属于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包括3C、节能、信息安全产品等)的,均符合国家强制要求及认证。
(3)信用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2***2*** 年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以及符合并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产品报价;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28***934361@qq.com
3、报名截止时间:2***24年11月22日17:******(以接收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名资料递交说明:
1、报名资料必须包含以下材料:
A、供应商四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B、供应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授权书;
C、项目报名表
请供应商自行下载附件《项目报名表》,填写报名信息后盖章,并命名为《2***24年第八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XXX公司》,《项目报名表》准备EXCEL格式和PDF格式两种文件,其它报名资料扫描PDF格式并备注文件内容名称,所有报名资料(A、B、C)统一压缩为一个压缩包(压缩包命名为公司名称)并发送到报名邮箱:28***934361@qq.com,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向报名人邮箱回复采购项目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投标人可在采购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报名成功后方可递交响应文件资料,响应文件按照标书封装规范要求进行盖章封装,统一装袋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及报名公司名称,加盖公司公章;对于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对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不作强制要求,响应文件资料请按照项目询价文件内容要求编制。
2、响应文件邮寄截至时间: 2***24年11月27日 17:******(以快递送达时间为准)可采用邮寄或送达方式,逾期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资料邮寄地点:云南省楚雄市东盛西路857号楚雄州妇幼保健院行政楼3楼网络信息科,孙老师(收)15125755551,(建议使用顺丰快递邮寄,其余快递无法保证安全性)。
五、监督
本次院内询价采购全程由财务科、纪检监察室监督,项目参与供应商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监督电话:***878-33971******
楚雄彝族自治州妇幼保健院
2***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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