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五河县人民医院 |
中标单位 | 河南美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万 |
一 、项目名称 : 五河县人民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物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
三 、 成交 信息
***供应商名称: 河南美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郑州市郑东新区庙张街 ***号***号楼***单元1***层16***号
*** 成交 金额: *** 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31分
四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 类 |
名称: 人员入口鞋柜等 品牌: 美泰等 规格型号: 900****00*1850等 数量: ***组等 单价: ***元等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洪湘、王春华、朱浚川(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00***]1980号)货物类标准计收,53***5元
四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0 ****** 年 11 月 ***0 日至 ***0*** *** 年 11 月 ***1 日)
五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递交方式:书面形式递交。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本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六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五河县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 ***
地址:五河县浍河路 1***3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恒泰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工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5******10808@qq.com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高速时代广场 C***楼3***层(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与方兴大道交口西南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