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人民医院根据实际需要,现就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回收项目
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内容
采购名称:仪征市人民医院一次性输液瓶(袋)回收处置项目。
单位基本情况:仪征市人民医院是一所三级乙等综合性医院,一次性输液瓶(袋)年产生量约为 33吨。
采购方式:院内询价。
预算金额:本项目设定最低控制价,最低控制价为 12******元/吨,报价低于最低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二、项目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满足本项目回收量的经营场所,确保合同期内生产经营正常,管理制度健全,输液瓶(袋)来源去向可追溯。
2、中标方需根据输液瓶的产生量,每月至少清运1次(或接到院方通知的三日内)到院方指定的暂存点进行清运,并保持场地整洁,回收处置单位提供用于一次性输液瓶(袋)的包装袋及封口扎带 包装袋应印有可回收物标识(中标方自备)。
3、中标方承担其转运、处置过程中一切安全生产、费用及环境保护责任。4、服务期限3年,回收款每次清运后与院财务科结算一次。
5、回收处置单位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回收处置单位向院方缴纳履约保证金2*********元(贰仟元整),履约金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的3***天内退还回收处置单位(不计利息)。
6、回收处置单位在回收处置期间,要遵守医院相关规章制度,服从后勤保障科的管理。
三、供应商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1、 报价单位必须提供有效期 内的营业执照(必须包含医疗机构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资质),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环境保护部门对一次性输液瓶(袋)回收处理单位的环评审批、环保竣工验收及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备履约所须的回收、运输、处理等的专业能力,制度健全,回收的使用后未被污染塑料瓶不得用于医疗、食品、药品、化妆品、玩具、洗涤等包装或服装、被褥、日用品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业中,回收废物运输、处理、再生利用溯源机制完善,服务期间能正常运营。注:供应商须对以上内容自行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
4、具有类似服务业绩,至少提供两家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业绩证明。(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5、报价单位必须在近三年内未受到环保部门或其他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处罚或处分。
6、报价单位在《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输液瓶(袋)回收利用企业名单的通知》中的企业,处理种类为:玻璃输液瓶和塑料输液瓶(袋)。
以上所有询价报送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装于一个档案袋中由评审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不通过者,视作无效投标。
四、合同期限及支付方式
1、协议生效期:本服务协议在签定之日起生效。
2、支付方式:回收款每季度与院财务科结算一次。
五、报价文件递交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地点:2***24年11月27日***8:******--16:******,仪征市人民医院后勤保障科,电话:***514-8345***198。报价文件应于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密封送达仪征市人民医院后勤保障科。在要求提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拒收。
2、报价文件应装入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