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 |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1-28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2-12 |
呼吸医学中心及健康管理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时间:2***24-11-21
项目概况
呼吸医学中心及健康管理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24 年 12月12日***9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NMGDSYY-2***24-HW****** 3
项目名称:呼吸医学中心及健康管理中心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 金额: ******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核
心产品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
参数及要求
|
单价限价
(万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所属
行业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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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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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波消融治疗仪
|
1台
|
详见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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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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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
工业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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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血凝血检测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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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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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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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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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脑验光仪半自动(眼科)
|
1台
|
*********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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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接触式眼压计
|
1台
|
*********
|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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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眼底相机
|
1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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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万元
|
交货期 : 详见 招标文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开标结束资格审查时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根据所投设备分类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是生产企业的还需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需根据所投设备分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包括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包括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所投设备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24年11月21日至2***24年11月28日17:******前(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 除外,下同)。
方式:报名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将以下加盖公章的所有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邮箱 nmxtl 6 @***com (内蒙新天立 首字母加 6) 邮件主题为本项目全称 +投标人名称,邮件正文部分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
***报名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投标人资质证书。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齐全的资料后,将《 招标文件 》发送给报名成功的投标人。
四、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 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网址: www.nmgztb.com.cn
以上公告同时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投标文件提交
提交时间: 2***24年 12月12日 ***9时******分前
截止时间: 2***24年12月12日***9时******分
地 点: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汇商广场 A座12层开标室
六、开标
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地点:同投标文件提交 地点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财务账户
账户名称: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汇商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 8115 6***1*** 125*** ******1*** 196
行 号: 3***21 91***2 7177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 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胸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中心)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 ***471-343***168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丑先生
电 话: 158493215***7 ***
附件:关于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相关事宜的通告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内蒙古自治区胸科医院、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救治中心)
代理机构: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关于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相关事宜的通告
各投标人:
投标文件提交方式采用现场提交或邮寄送达,具体要求如下:
一、现场提交
***投标人如采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提交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提交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汇商广场 A座12层开标室
二、邮寄提交
***提交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邮政编码: ***1******2***
***邮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汇商广场 A座12层开标室
***接收单位: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 : 丑磊
***电 话:158493215***7 ***
***投标人如采用邮寄方式送达投标文件,应注意以下事项:
( 1)投标保证金(如有)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须同投标文件一并邮寄。
(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寄出至代理机构收到所需要的时间,可以提前送达,但必须派送到指定邮寄地址。邮寄方式推荐使用顺丰快递,投标人应自行核实快递到达情况。由于物流原因导致投标文件逾期送达,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 3)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时,应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固,在邮寄封页不予写明公司名称,防止投标信息泄露。如果发生投标文件破损、丢失等情况,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4)投标人应明确寄件人的联系电话等必要信息。
( 5) 投标人 邮寄投标文件时邮费自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其风险由 投标人 承担。
内蒙古新天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