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内江市中医医院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2-09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24年医疗设备第三批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24年11月***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24-11-28 1***:******:******,更正为:2***24-12-***9 1***:******:******。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24-11-28 1***:******:******,更正为:2***24-12-***9 1***:******:******。
更正 说明
现对内江市中医医院 2***24年医疗设备第三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 作出 如下 更正:
1、 删除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第三章(标的名称:微波治疗仪)“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中:4、具有微波输出方式:正弦波输出、脉冲波输出、三角波输出。6、具有闭锁保护功能:当电压中段在回复时,停止一切微波输出。▲17、采用固态源微波发生器。
2、原评审细则及标准中“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中的“***一般条款得分=(投标人满足一般条款的数量÷一般条款的总数量)×***分; ***“▲”条款得分=(投标人满足“▲”条款的数量÷“▲”条款的总数量)×***分; ***投标人此项得分=一般条款得分+“▲”条款得分。”更正为“***一般条款得分=(投标人满足一般条款的数量÷一般条款的总数量)×31分; ***“▲”条款 得分=(投标人满足“▲”条款的数量÷“▲”条款的总数量)×21分; ***投标人此项得分=一般条款得分+“▲”条款得分。”
3、原“一般条款总数量为99条,标注“▲”条款总数量为16条,”变更为“一般条款总数量为97条,标注“▲”条款总数量为15条。”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24年11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市本级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联系电话:***832-2267522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166号。
邮编:641*********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内江市中医医院
地址: 内江市东兴区大千路696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内江市兰桂大道377号
联系方式: 2***29224评审、***832-2263953(文件)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老师
电话: 2***29224评审、***832-2263953(文件)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2***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