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芜湖市中医医院 |
中标单位 | 马鞍山市逸光商贸有限公司 ***万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中医医院动脉硬化检测机采购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马鞍山市逸光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湖东路街道中央大厦 9栋1405室
中标价: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动脉硬化检测机 品牌:悦琦 规格型号: VBP-9B 数量: 1套 单价: ***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婷、王超、吕熙霞、徐慧莉、王贤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中标价 ×***%,不足***元按***元计算
收费金额: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供应商业绩:
***阜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采购悦琦VBP-9B动脉硬化检测仪1台;
***宿州市立医院采购悦琦VBP-9B动脉硬化检测仪1台等设备;
***来宾市人民医院采购悦琦VBP-9B动脉硬化检测仪1台等设备。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公告规定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中医医院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
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永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 1号楼2楼
项目联系人:陈勇
电话: ***
十、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芜湖市中医医院纪检监察室
地址:芜湖市弋江区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