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2-02 |
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先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自动五分类血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实施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先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自动五分类血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预算为3.5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为3.5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采购内容包括:全自动五分类血细胞分析仪1台。
5.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1***日内按医院需求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具备以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法人、其他组织(不包括在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的法人、其它组织);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未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渠道列入黑名单;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为采购项目或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具备经营或销售或生产本项目标物的资质和能力并能提供相应服务;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八)供应商中标后不得将中标项目分包或者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九)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所投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强制性规定或要求。
(十)投标供应商是生产产商的应具备《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供应商是经销商的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公告时间:2***24年11月26日至2***24年12月2日
公告期间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现场勘察,并向招标代理获取详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24年12月2日9时******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先锋卫生院3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谈判公告及谈判文件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本次竞争性谈判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潘女士
联系电话:***、15996537148
七、其他
1.潜在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3.本项目现场需进行二次报价,以现场提交报价为最终报价,作为评审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