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东方市中医院 |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1-29 |
东方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代理机构公开选聘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
东方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
二、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地做好东方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工作,提高招标质量,规范招标代理机构从业行为,我单位拟启动东方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工作。项目投资金额 :约49万元(人民币)。
三、招标代理内容
依法做好东方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工作。
四、选聘单位
东方市中医院
五、招标代理机构的条件
1.本次选聘要求选聘申请人须具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次招标代理选聘要求报名单位①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备案通过的代理机构。②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日之后的时间)。
3.选聘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具备招标代理机构必须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在招标代理工作中,市场行为规范、社会信用良好(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224年11月27日至2***24年11月29日,每日上午***8:******-12:******,下午14;3***:******-17:3***(节假日除外,工作日内受理业务)。
2.报名地点:东方市中医院现场报名,未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企业介绍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核)等相关资料,需胶装成册。
备注 :到现场报名及参加选聘现场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员工,须提供社保证明、身份证原件核验。
七、选聘时间和地点
选聘时间另行通知,选聘地点 :东方市中医院。
八、评选现场需提供以下盖章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授权委托书。
3.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代理机构备案网页截图。
4.海南省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备案网页截图。
5.本次选聘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6.报价函(独立密封,注明报价金额及下浮率,报价要求参照琼价费管(2***11〕225号下浮报价,下浮率浮动为***-1***%,格式自拟)。
备注 :以上材料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需胶装成册,报价函独立密封;
九、招标代理费控制价及评标方式 :
1.招标代理费控制价为:报价要求参照琼价费管(2***11〕225号下浮报价(最终以结算评审为准)。
2.评选工作由选聘人邀请省政务服务中心(东方片区)备案评标专家库中选取3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报名参加选聘的所有单位按选聘公告要求及有关法规进行资格审查,并统一拆封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函,超5家(含5家)以上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对所有报价去掉最高值及最低值,选出一名报价接近所拆封报价平均值(评标基准价)的单位作为本次选聘推选的招标代理单位(如报价最接近平均值者有两家或以上的,以报价低者为选定招标代理单位,如低报价中还出现相同者则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招标代理单位)并在东方市政府网公示选定结果1天,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由选聘人与选定的招标代理单位签订合同。(备注:若报名单位或有效报价单位少于3家时,不影响选聘选定工作)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十一、选聘人
东方市中医院
联系人 :王真雄; 联系电话:13976452885
东方市中医院
2***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