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本溪市第六人民医院2***24年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24年12月25日 ***9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本溪市第六人民医院2***24年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提升项目
包组编号:******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支气管镜设备(数量1套)
一、设备总体要求:
设备为分体式设计,主机和光源分开,有利于散热,使设备经久耐用;
二、图像处理器技术要求:
***支持高清视频信号输出,输出信号接口:DVI、RGB、Y/C;
***支持自动白平衡;具有图像冻结功能,可通过镜体按钮、键盘、脚踏开关控制冻结功能;
***色调多档可调:不小于±1***级;
***图像放大功能:不小于2倍;多档可调;
★***具备染色功能:可实现对血管及浅表纤维结构的光学染色,可广泛对癌前病变的诊断及观察;
★***具有峰值、平均、自动多种测光模式;
***处理器控制面板具有USB接口方便设备连接
***具有结构强调功能,不小于3档
***具有轮廓强化功能,不小于3档
1***.具有内窥镜自动识别功能,能读出并显示所连接的内窥镜型号和序列号
三、冷光源技术要求:
★*** 照明灯高亮度LED灯,平均使用寿命不小于3************小时
*** 具有手动调光和自动调光两种方式
*** 气泵的送气流量分关闭、高、低可调
*** 主灯灯泡寿命具有指示灯显示,可随时掌握主灯剩余寿命情况;
四、专用台车要求:
***配专业内镜用台车
***监视器承载臂可旋转调节
五、专业医用显示器技术要求:
***显示器为26寸以上彩色医疗图像显示器,符合标准医疗显示器性能指标。
六、电子支气管镜 数量2条
1、电子支气管镜
***1 工作长度: 不小于 6******mm
***2 视场角: 不小于 12***o
***3 头端部直径: 不大于 ***9mm
★***4 主软管外径: 不大于 ***9mm
★***5 景深:不小于1******mm
***6 弯曲角度:上 不小于 18***o、下 不小于 13***o
★***7 钳道孔径: 不小于 ***2mm
★***8 插入部旋转角度:左: 不小于 12***°、右: 不小于 12***°
2、电子支气管镜
***1 工作长度: 不小于 6******mm
***2 视场角: 不小于 12***o
***3 头端部直径: 不大于***8 mm
2 .4 主软管外径: 不大于***2 mm
★ 2 .5 景深:不小于1******mm
***6 弯曲角度:上 不小于 18***o、下 不小于 13***o
***7 钳道孔径: 不小于***8 mm
2 .8 插入部旋转角度:左: 不小于 12***°、右: 不小于 12***°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日内供货并验收合格(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备案)证明文件;所投产品须具有药监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证明文件。且均在有效期内。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2***〕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24年12月***3日17时******分至2***24年12月11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24年12月25日 ***9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邮件加密形式递至lnlhzbgs@16***com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2***〕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邮件加密形式,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21〕363号))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128-8588;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开标时间到,无须通知,投标人可自行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开标过程采用"腾讯会议"APP进行网上开标直播。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市第六人民医院
地 址: 本溪市明山区地工路32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3
联系方式: ***24-31325151
邮箱地址: lnlhzbgs@16***com
开户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1249***599151***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戎、王亚男、王一迪、芦玲玲、许帅宏、李馨悦
电 话: ***24-31325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