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江门市人民医院 |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2-20 |
经江门市人民医院2***24年11月12日院长办公会议决定,同意以院内招标的方式采购我院电梯维修保养服务项目,欢迎国内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江门市人民医院电梯维修保养服务项目
电梯维修保养服务费用预算:不高于人民币19************元。
合同履行期限:1年(服务期限的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参加投标供应商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4.供应商具备电工、电梯维护等相关从业资格(具有电梯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5.投标人需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gsxt.gdgs.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资料、资质证件要求:
1.投标项目报价与内容;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委托投标代理人授权书、投标代理人身份证;
4.企业公司人员情况、工作制度、销售业绩、售后服务承诺书等;
5.投标资料一式5份(1正本4副本),密封盖章,按要求递交。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盖章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名起止时间:2***24年12月13日至2***24年12月2***日17点止。
四、报名和投标材料上交截止日期:2***24年12月2***日17点止
五、开标时间:2***24年12月23日15:******
六、开标地点:江门市人民医院行政楼2号会议室
七、报名地点:江门市人民医院后勤科
八、联系人:聂先生
九、联系电话:***75***-3887297
江门市人民医院
2***24年12月12日
附件:
江门市人民医院 电梯维修保养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一、服务范围: 对位于江门市蓬莱路高第里172号的江门市人民医院的29台电梯提供日常的保养、维护、电梯保险及年检等服务。
二、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起1年(12个月)。
三、服务内容清单:
(一)电梯详细目录:
序号 |
电梯编号 |
规格型号 |
层/站 |
数量(台) |
1 |
1# |
GBS2***K巨人通力病床梯 |
13/13 |
1 |
2 |
2# |
GBS2***K巨人通力病床梯 |
13/13 |
1 |
3 |
3# |
TKJ1*********/******-JX威得利 |
13/13 |
1 |
4 |
4# |
TKJ115***/******-JXW.VVVF华凯 |
5/6 |
1 |
5 |
5# |
TK21***-P13-CO******沈阳富士 |
14/14 |
1 |
6 |
6# |
TBJ16******/***5-JXW.VVVF病床梯 |
14/14 |
1 |
7 |
7# |
TKJ15******/******-JX富菱 |
13/13 |
1 |
8 |
8# |
TE-E-16******/***6帝森 |
13/13 |
1 |
*** |
***# |
TE-E-16******/***6帝森 |
13/13 |
1 |
1*** |
1***# |
TE-E-16******/***6帝森 |
13/13 |
1 |
11 |
11# |
THJ15******/******富菱 |
4/3 |
1 |
12 |
12# |
THJ15******/******-JX富菱 |
13/1*** |
1 |
13 |
13# |
TKJ1*********/******-JX沈阳富士 |
5/5 |
1 |
14 |
14# |
TWJ5***/***.25-AS强力 |
2/2 |
1 |
15 |
15# |
TW12-1******亿成杂物梯 |
2/2/2 |
1 |
16 |
16# |
TW12-1******亿成杂物梯 |
2/2/2 |
1 |
17 |
17# |
TW12-1******亿成杂物梯 |
2/2/2 |
1 |
18 |
18# |
GWE/W-III-1***5***/******华凯无机房客梯 |
2/2/2 |
1 |
1*** |
1***# |
G•Wiz-D 广州广日 |
13/13/13 |
1 |
2*** |
2***# |
G•Wiz-D 广州广日 |
13/13/13 |
1 |
21 |
21# |
MCA-B 日立 |
1***/1***/1*** |
1 |
22 |
22# |
MCA-B 日立 |
13/13/13 |
1 |
23 |
23# |
MCA-B 日立 |
13/13/13 |
1 |
24 |
24# |
MCA-B 日立 |
15/15/15 |
1 |
25 |
25# |
MCA-B 日立 |
15/15/15 |
1 |
26 |
26# |
MCA-B 日立 |
15/15/15 |
1 |
27 |
27# |
MCA-B 日立 |
15/15/15 |
1 |
28 |
28# |
G•Wiz-B16******-CO******广州广日 |
15/15/15 |
1 |
2*** |
2***# |
MAX-E1***5***-CO***75广州广日 |
13/13/13 |
1 |
(二)工作内容:
负责电梯的日常检查、维护和管理,内容及要求如下:
***半月维护要求:
序号 |
半月维保项目基本要求 |
1 |
机房、滑轮间干净、整洁,门窗完好,照明正常 |
2 |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齐全,放置在指定的位置 |
3 |
曳引机运行时无异常振动和异常声响 |
4 |
制动器各销轴部位进行润滑,保证其动作灵活 |
5 |
制动器在打开时制动衬与制动轮无摩擦 |
6 |
编码器安装牢固,干净 |
7 |
限速器各销轴部位进行润滑,保证其转动灵活,电气开关正常有效 |
8 |
轿顶上干净整洁,防护栏无锈蚀,松动,脱落 |
*** |
轿顶检修开关、急停开关功能正常 |
1*** |
导靴上油杯无泄漏,油量适宜,吸油毛毡齐全 |
11 |
对重块无松动,其压板紧固 |
12 |
井道照明齐全,正常有效 |
13 |
轿厢照明、风扇、应急照明正常有效 |
14 |
轿厢检修开关、急停开关正常有效 |
15 |
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正常有效 |
16 |
轿内显示、指令按钮齐全,正常有效 |
17 |
轿门安全装置(安全触板,光幕、光电等)正常有效 |
18 |
轿门门锁电气触点进行清洁,其功能正常有效,接线可靠 |
1*** |
轿门运行正常 |
2*** |
轿厢平层精度符合标准 |
21 |
层站召唤、层楼显示齐全,正常有效 |
22 |
层门地坎进行清洁 |
23 |
层门自动关门装置正常有效 |
24 |
层门门锁自动复位功能正常有效 |
25 |
层门门锁电气触点进行清洁,其功能正常有效,接线可靠 |
26 |
层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不小于7mm |
27 |
保证底坑环境干净,无积水、渗水,地坑照明正常有效 |
28 |
底坑急停开关正常有效 |
***季度维护要求:
序号 |
季度维保项目基本要求 |
1 |
减速机润滑油量适宜,除蜗杆伸出端外均无渗漏 |
2 |
清洁制动衬,制动衬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3 |
位置脉冲发生器正常有效 |
4 |
检查选层器动静触点无烧蚀,并进行清洁 |
5 |
曳引轮槽及曳引钢丝绳干净,无严重油腻,钢丝绳张力均匀 |
6 |
限速器轮槽及限速器钢丝绳干净,无严重油腻, 限速器张紧轮装置和电气安全装置正常有效 |
7 |
靴衬、滚轮干净,其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8 |
轿门运行正常,其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正常有效 |
*** |
轿门、层门系统中传动钢丝绳、链条、胶带进行清洁,其松紧力调整符合制造单位要求 |
1*** |
层门门导靴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11 |
消防开关正常有效 |
12 |
耗能缓冲器柱塞无锈蚀,缓冲器油量适宜,电气安全装置正常有效 |
***半年维护要求:
序号 |
半年维保项目基本要求 |
1 |
电动机与减速机联轴器螺栓无松动 |
2 |
曳引轮、导向轮轴承部无异常声,无振动,润滑良好 |
3 |
曳引轮槽磨损量符合制造单位要求 |
4 |
制动器动作可靠,制动器上检测开关正常有效 |
5 |
控制柜内各线路紧固、整齐,各接线端子线号齐全清晰 |
6 |
控制柜各仪表显示正确 |
7 |
井道、对重、轿顶各反绳轮轴承部无异常声,无振动,润滑良好 |
8 |
曳引绳、补偿绳的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要求 |
*** |
曳引绳绳头组合螺母无松动 |
1*** |
限速器钢丝绳的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11 |
层门、轿门门扇的相关间隙符合标准 |
12 |
对重缓冲距理符合标准 |
13 |
补偿链(绳)与轿厢、对重接合处固定牢固,无松动 |
14 |
上下极限开关工作正常有效 |
五、服务要求:
(一)保养期内,保养范围、内容按保养项目表规定执行,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对发现的故障和存在问题及时跟进和进行维修;
(二)实行24小时全天候服务,保养单位派驻两人以上维修工到用户驻点,每天早上八时至晚上六时。电梯在正常使用中发生故障时,接到医院通知后六十分钟内派出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因电梯故障发生困人情况时,接到医院通知后三十分钟内必须派出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及时解救被困人员,并在3小时内将电梯修复至可正常使用运行(重大故障及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三)每年对负责保养的电梯进行一次全面检修,以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及符合技监部门的检查要求,并负责办理电梯年检的各项手续;
(四)从合同签订的期限起,以半个月为周期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按照《电梯保养项目表》对维护保养的电梯进行检测和维护。遵守业主的规章制度,保证按时、按质、按规定的内容完成电梯的维护保养,保证整个电梯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五)需要换件时,需提供零件报价且医院同意,零件所需费用由医院支付;供应商应将零件更换期限告知医院,需更换零件时不能因报价未获得采购方同意而拖延更换时间,从而使电梯不能很快恢复正常运行。供应商应以优惠价格(常用电梯配件报价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向医院提供所需要的配件,所采用的零配件等应符合有关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不得以次充好,不得以旧顶新。维修验收后,同样设备问题在三个月内再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负责保修和更换,供应商不另收费。
(六)实行维修维护人员备案登记制度,向医院提供技术人员名册,并及时更新;未入名册的工作人员不得对医院电梯进行维修操作,并附上技术人员电梯维修操作证、电工证及焊工证;
(七)供应商应按照设备维护保养内容制定相应工作流程、工作制度、监督考核办法并报医院备案,电梯每次维修、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双方对《电梯保养项目表》的内容进行确认。医院对供应商每次报修、维修、维护保养和投诉情况进行记录,并根据合同约定的相关维修时间、维修质量及服务态度条款对其进行考核和评价。如供应商存在以下三种情况之一:达不到投标承诺和上述要求的,故意隐瞒或不反映发现的问题的,拖延或不予解决的,医院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并由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供应商应当检测不合格的部位彻底返工,达到合格为止。
***承担电梯返工费用和复验费用。
***供应商实施维护保养后的电梯不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1-2*********)等相关规定,按照合同总价标准支付2***%违约金。
(八)医院电梯设备在协议期间由于供应商维护保养工作不当或失误,造成设备配件受损或电梯不能正常运行的,投标人应立即抢修,并承担相应的修复和更换零件的所有费用和相应的责任。
(九)负责对医院电梯管理员进行常识培训,并告知日常工作内容和应急处理中应做的事项。每年组织医院电梯管理人员进行两次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
(十)若发现系统存在问题或隐患,维护保养人员应及时主动向医院提交书面报告及整改方案。故意隐瞒或不反映,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一)如电梯井底受水淹时,应及时清除;
(十二)电梯由于其他施工单位造成损坏,乙方有义务尽快恢复系统的正常,相关费用由甲方督促责任方支付给乙方。
(十三)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和医院有关防火、安全、物业以及文明生产的规定,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安全操作规范提供维修服务,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对派出人员有安全管理责任,对派出员工发生因公事故承担责任。
(十四)合同约定的电梯维护保养工作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否则医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工程项目另行处理;
(十五)如维修保养计划有变更,提前填写《工作计划申请单》,经医院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按新计划进行;
(十六)由于中标供应商违反合同规定,没有进行正常的项目维护或没有依时到达处理故障的,医院可选择其他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支付;如造成电梯停机,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无偿修复;
(十七)、维护服务考核:医院对每次报修、维修和投诉情况进行记录,并根据合同约定的相关维修时间、维修质量及服务态度条款对其进行评价。
(十八)按时办理电梯年检,并能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按时办理电梯相关保险。要求每台电梯在持有保险单状态下安全运行。待合同期满时,各台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保险单”必须仍在有效期内。
(十九)医院不再统一组织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考察,供应商必须自行到现场察看场地了解项目状况,医院将予以支持。供应商自行承担所发生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二十)供应商若违反合同,医院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六、最高限价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 1***************元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本次的报价为应为人民币含税全包价。
七、项目承包方式
本次报价为电梯基础日常维护保养服务,包含江门市人民医院2***台电梯的1年的特种设备责任险(被保人为“江门市人民医院”)每次事故及累计赔偿限额不少于5******万、人工费用、日常检查费用、工具费用、折旧费用、管理酬金、税金。
本报价不包含部分:不属于电梯正常磨损而导致电梯需要零件更换和突发故障整改需更换的材料费用,由医院支付,按实际工程量另外结算。
八、付款方式
中标供应商需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所有的维修工程需经医院验收合格,每半年提交一次维修保养记录、工程量信息汇总等资料给医院,将相关的单据和发票交给医院按照医院财务审批流程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后,医院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九 、 本项目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综合考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信息化建设和报价等情况,经院内专家综合评分,推荐候选中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