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太和县中医院 |
中标单位 | 合肥霖点商贸有限公司 ***万 |
太和县中医院一次性使用肺结节定位针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太和县中医院一次性使用肺结节定位针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合肥霖点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自主创新产业基地三期(南区) B座9层9-759
成交金额: ***.***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554"> 服务类 |
***="554"> 名称: 本项目共分为一个包;包含太和县中医院一次性使用肺结节定位针采购配送服务等,拟招 ***家供应商,在服务期限内按采购人需求分批配送,并完成与此相关的配套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如遇国家政策调整,须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医院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损失)。 服务时间:供货合同一年一签,采用 ***+*** 方式签订(一年服务期结束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最长不超过***年,总年限不超过2年) 服务标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
五、 评审专家名单: 李大广 、 魏玲 、郭洪启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招标文件中标服务费约定标准收取,金额: 25***5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太和县中医院
联系电话 : ***
地 址 : 阜阳市太和县团结西路 59号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安徽寰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电子邮箱: dept***@ahhyzb.com.cn
地 址 : 合肥市蜀山区湖光路与雪霁路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 B座2***F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邓工
电话: ***或653***7729或653***7739转分机号66***6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 8:3***至***2:***,下午***4:***至***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