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包头市中心医院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2-30 |
包头市中心医院(东院区)关于废气、废水、噪声检测项目进行采购的公告 |
日期: [2***24-12-27] |
包头市中心医院(东院区) 现对 废气、废水、噪声检测 进行采购。采购方式为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一)项目名称: 废气、废水、噪声检测 项目
(二)服务地点:包头市中心医院(东院区)沼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询价内容:
序号 |
服务内容 |
||||
1 |
环境检测 (东院区) |
类别 |
分析项目 |
监测点位 |
频次/年 |
无组织废气 |
甲烷、氨、硫化氢、氯、臭气浓度 |
4 |
4 |
||
废水 |
氨氮、挥发酚、色度、阴离子表面活性剂、BOD5、石油类、动植物油、总氰化物、总余氯、氯化物等1***项 |
1 |
4 |
||
肠道致病菌 |
1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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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浮物、COD |
1 |
52 |
|||
粪大肠菌群 |
1 |
12 |
|||
噪声 |
厂界噪声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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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环境检测(沼潭) |
废水 |
pH 值、悬浮物、COD、氨氮、总 P 、总N、生化需氧量 、氯化物、硫酸盐、粪大肠菌群、余氯、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汞、砷、铅、镉、铬 |
1 |
4 |
3 |
检测数据填报 |
每月按检测方案要求在内蒙古污染源监测数据平台填报数据 |
(四) 评分方式:综合评分法
(五) 预算金额:***元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四)服务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五)该机构在公安系统备案。
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24年12月3***日上午9时前(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包头市中心医院(东院区)后勤服务中心办公室。
(三)响应文件要求档案袋正面用A4纸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在四个角加盖公章(响应文件材料需交三份)。逾期未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四、响应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报价表(详见附件1)。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 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四)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原件并加盖公章)。
( 五)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等级评价等级证明(格式自拟,原件并加盖公章)。
五、询价时间及地点
询价时间:另行通知(北京时间)
询价地点:包头市中心医院(东院区)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包头市中心医院(东院区)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南门外大街22号
联系电话:616***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