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卫生健康局关于遴选2***25年至2***27年度江门市江海区非免疫规划疫苗
储存配送项目服务机构的公告
为做好我区非免疫规划疫苗配送工作,保护特定人群,现委托有疫苗储存和运输资质的服务机构负责江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非免疫规划 疫苗的收货、验收、入库、储存、在库养护、配送、报废等业务 ,以自愿、公开、公平、公正为基本原则,向社会公开遴选服务机构。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2***25年至2***27年度江门市江海区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配送项目。
(二)项目经费预算
项目控制价(最高限价)13.5万/年(大写:人民币拾叁万伍千元),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疫苗的收货、验收、入库、储存、在库养护、配送、报废等业务。
(三)项目服务期限
2***25年4月1日起至2***27年3月31日止,共三年,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本项目在服务有效期内,区卫生健康局如遇上级或财政部门对项目预算不批准,区卫生健康局可选择不续签合同,不构成违约。
二、报价须知
(一)服务机构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具备疫苗冷链储运相关资质。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价文件需包括
1.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服务机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3.2***25年至2***27年度江门市江海区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配送项目方案、报价单。报价高于上述控制价的视为无效报价。为防止恶意竞争,报价低于该控制价9***%的,则需报价单位书面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报价。
4.资质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附件《2***25年至2***27年度江门市江海区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配送项目评分标准》(服务机构自行下载)内所列方案及资料。
6.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单独密封。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储运货品:非免疫规划疫苗。
2.承运范围: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全部疫苗接种点;省、市指定的储存点;应急情况不局限于此范围。
3.储运条件:储存和运输全程2-8℃冷藏。
4.承运的业务量:2***25年至2***27年度全部非免疫规划疫苗。
5.配送周期:原则上每月全区4个接种点7个预防接种门诊配送1次,应急接种疫苗(如水痘、流感疫苗)不限配送次数,需及时安排配送。
(二)技术要求
1.储存要求:
(1)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SP)的要求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并制定了质量管理文件,涵盖了验收、仓储、发运等环节,并有相关人员专门负责组织实施,制定冷库相关故障、停电和冷藏运输车辆的故障等应急方案。
(2)建立与疫苗配送相适应的部门,根据 GSP要求设置部门,明确企业领导、各部门的组织关系和工作分工。配备疫苗质量相关人员,包括疫苗质管员、疫苗验收员。
(3)制定相关仓储和发运管理文件并按照相关文件执行操作,有专门的接收区域和发运区域。疫苗储存位置和间隔均符合GSP要求,疫苗储存位置相对独立,间隔明显,标识清晰。
(4)应具备自主产权的两个以上独立2-8℃冷库,容积需在2******m³以上。
(5)冷库分别配备温湿度监测、记录探头、超标自动报警系统及记录系统的电脑,疾控部门可以实时查看监控情况。冷库备用电力均备有匹配的发电机,并每月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6)冷库分别进行了验证,验证符合GSP相关要求;对自动温湿度检测系统进行验证和校准,符合GSP相关要求。
(7)使用信息系统对公司经营质量管理各个环节进行有效控制,具有与疾控部门现有系统连通的能力,具备疫苗生产企业要求完成药品电子监管码采集,配合完成配送出库的上传处理。
(8)按照GSP要求每年开展内审,每年能通过药监部门的检查。
2.配送要求:
(1)全程使用“保温箱 +冷链车”配送需对保温箱做相应的验证。
(2)冷藏车的配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车厢具有防水、密闭、耐腐蚀等性能,车厢内部留有保证气流充分循环的空间。
(3)应当对冷藏车进行使用前验证、定期验证及停用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验证。
(4)冷藏车应具有制冷功能,能自动调控温度、显示温度、存储和读取温度监测数据的功能。具有远程及就地实时报警功能,能通过计算机读取和存储记录的监测数据。
(5)冷藏车的定期检查、清洁和维护应当由专人负责,并建立记录和档案。
(6)冷藏车厢内,药品与厢内前板距离不小于1***厘米,与后板、侧板、底板间距不小于5厘米,药品码放高度不得超过制冷机组出风口下沿,确保气流正常循环和温度均匀分布。
(7)要完整、准确填写“疫苗运输温度记录表”,内容包括疫苗运输工具、疫苗冷藏方式、疫苗名称、生产企业、规格、批号、有效期、数量、用途、启运和到达时间、启运和到达时的疫苗储存温度和环境温度、启运至到达行驶里程、送/收疫苗单位、送/收疫苗人签名。
(8)配送企业需定时向疾控中心提供配送疫苗在运输途中的温度数据,提供相应数据的电子表格或PDF文档。
(9)使用冷藏车运送冷藏药品的,启运前应当按照经过验证的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提前打开制冷机组和温度监测设备,对车厢内预冷至规定的温度。开始装车时关闭制冷机组,并尽快完成药品装车。药品装车完毕,及时关闭车厢厢门,检查厢门密闭情况,并上锁。启动温度调控设备,检查温度调控和监测设备运行状况,运行正常方可启运。
(1***)疫苗运输过程中,应当实时采集、记录、上传冷藏车内的温度数据,并且具有实时打印温度记录的功能。
(11)配送企业应按约定时间将疫苗安全送到接种单位。接种单位应对配送企业送达的疫苗外包装验收,出现明显污染、变形、破损等异常情况,接种单位有权利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配送企业赔偿。
(12)配送企业每次完成配送任务后2日内,将配送途中温度记录(冷链车温度仪)的电子版发送至江海区疾控中心,如接种单位需要配送途中温度数据,由江海区疾控中心统一发送给各单位。
(13)接种单位签收疫苗后,疫苗贮存及冷链管理,由接种单位负责。
(14)接种单位在接收疫苗时,将核实疫苗在运输途中的温度,对不提供本次运输过程的疫苗运输温度记录或不符合冷链运输温度要求的疫苗(包括温度超标和冻结),接种单位有权利拒绝接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配送企业赔偿。
(15)配送企业配送疫苗时,应当向接种单位提供“疫苗运输温度记录表”(疫苗运输工具、疫苗冷藏方式、疫苗名称、生产企业、规格、批号、有效期、数量、用途、启运和到达时间、启运和到达时的疫苗储存温度和环境温度、启运至到达行驶里程、送/收疫苗单位、送/收疫苗人签名等)、发货单和签收单等资料。在特殊情况下,如运输设备发生故障,造成温度异常的,须填写“疫苗储存和运输温度异常情况记录表”。
(三)其他要求
1.储存配送企业接受委托后不得再次转让委托。
2.储存配送企业需做好安全防护、安全防火等工作。
3.储存配送企业需购买好相关保险。
4.储存配送企业需配合委托方做好检查、盘点等工作。
5.储存配送企业应当制定储存、运输应急预案:对储存和运输途中可能发生的设备故障、异常天气影响、交通拥堵等突发事件,能够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6.储存、运输过程导致疫苗丢失、损毁、污染、变形、破损或出现温度超标或冻结等异常情况,储存配送企业须按照疫苗进货价格向区疾控中心赔偿经济损失。
7.接种单位在使用疫苗过程中,发现货箱内疫苗短少、破损、污染的情况,配送企业应负责调查取证、协助处理,不属于配送企业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8.因储存配送企业责任导致疫苗损坏、短少,造成接种单位现场拒收的,经江海区疾控中心有关部门评估,鉴定为报废或只能作报废处理的,配送企业按照疫苗进货价格向疾控中心赔偿经济损失。
9.在同车次多点配送的情况下,配送过程中因车门开启卸货引起的短暂性超温导致接种单位拒收的,配送企业不负责赔偿责任。
1***.在符合法律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禁运;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罢工、骚乱三方面。)造成或疫苗本身的自然属性造成破损、短少、变质、损坏的,配送企业不须承担赔偿责任。
11.遇到接种门诊投诉时,配送企业有责任迅速及时处理投诉,在收到正式书面投诉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给予正式书面答复。如果配送企业收到投诉后3次以上不给正式书面答复,区疾控中心有权提前终止配送协议。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政府大院3号楼3515室(江海区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薛小姐***75***-3861621
附件: 2***25年至2***27年度江门市江海区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配送项目评分标准
江门市江海区卫生健康局
2***25年1月6日
附件
2***25年至2***27年度江门市江海区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配送项目评分标准
序号 |
商务分(4***分) |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
1 |
投标人在中国境内疫苗冷链储运业绩的评价 |
1*** |
每提供一份合同得5分,最高得1***分。 |
2 |
售后服务与承诺 |
1*** |
服务质量优良,服务响应速度快,可迅速提供历史发运交接记录及温度记录等,得1***分。 |
3 |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
1*** |
响应全面,全部符合,得1***分;响应不全面或有不符合根据其缺陷程度适当减分,最低分为***分。 |
4 |
投标价格 |
1*** |
价格评分=(评标基准价格/评标价格)×1*** |
序号 |
技术评分(6***分) |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细则 |
|
5 |
冷库车辆情况 |
6 |
冷藏车资质完备,达到招标文件中要求,得3分。无得***分。 |
车辆型号齐全,运力满足发运要求,得3分。无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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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冷库情况 |
1*** |
冷库达到招标文件中要求,规范验证,得1***分。无得***分。 |
1*** |
自有独立两个以上运营管理的冷库(总容积不低于1*********立方米)),等于或大于基准得1***分,每减少1******立方米扣2分直至扣完。 |
||
7 |
服务团队资质及规模 |
4 |
配备2名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专门负责疫苗质量管理和验收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预防医学、药学、微生物学或医学等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3年以上从事疫苗管理或者技术工作经历。得4分。无得***分。 |
8 |
信息系统 |
6 |
仓库实施电脑系统管理,并且可进行电子监管码扫描得6分,每缺一项扣3分,直至扣完为止。 |
9 |
运输服务及时性 |
5 |
可提供24小时收货及配送服务,得5分。无得***分。 |
1*** |
应急服务 |
4 |
根据应急文件及演练情况,能提供得4分。无得***分。 |
11 |
服务方案 |
1*** |
1.方案清晰、完善,可行性高,相对比最优得1***分;2.方案基本完善,基本可行,符合项目需求,相对比其次得5分;3.方案不够完整、可行、详细明确,相对比一般得2分;4.有提供方案,可行性较差,部分符合项目需求,不得分。 |
12 |
管理文件齐全 |
5 |
完善的疫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有提供得5分。无得***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