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福建省人民医院 |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1-14 |
我院拟委托一家电梯维保公司承接我院电梯的维保服务。现将市场调研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前来递交调研文件。
一、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国家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电梯维修内容。维保流程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
***能够提供符合公告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
二、 服务范围
1、需维保电梯参数:
序号 |
楼号 |
品牌 |
数量(台) |
机房 |
电梯楼层数 |
1 |
1号楼 |
通力 |
12 |
***号梯 |
***.1***.11(6层) |
2 |
***.12号(16层) |
||||
3 |
*********.7号(15层) |
||||
4 |
1号楼 |
(迅达) 手扶梯 |
8 |
无机房 |
2层 |
5 |
2号楼 |
西奥 |
2 |
有机房 |
13层 |
6 |
3号楼 |
(三菱) 医用梯 2台 |
4 |
医用梯有机房、观光梯无机房 |
医用梯 9层 |
7 |
(怡达) 观光梯 1台 |
观光梯 1***层 |
|||
8 |
(迅达) 货梯 |
医用货梯 |
货梯 9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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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4号楼 |
快科 |
2 |
无机房 |
5层 |
1*** |
行政楼 |
奥的斯 |
2 |
有机房 |
9层 |
11 |
(美奥) 观光梯 |
||||
12 |
7号楼 |
(日立) 贯通门电梯 |
2 |
3、4号梯 |
18层 ( -3至15) |
13 |
(日立) 单开门电梯 |
2 |
7、8号梯 |
16层 ( -1至15) |
|
14 |
(日立) 单开门电梯 |
4 |
1、2、5、6号梯 |
18层 ( -3至15) |
|
15 |
(日立) 单开门电梯 |
1 |
9号梯 |
18层 ( -3至15) |
|
16 |
(日立) 单开门电梯 |
1 |
1***号梯 |
4层 ( -3至1) |
|
17 |
(日立) 扶梯 |
4 |
无机房 |
2层 |
|
合计数量: |
4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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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1)2号楼西奥电梯入保开始时间预计2***25年***9月***1日。 (2)维保费用最终按实际出入保数量及时间据实结算。 |
三 、电梯维保内容 及要求
表A-1 半月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序号 |
维保项目(内容) |
维保基本要求 |
1 |
机房、滑轮间环境 |
清洁,门窗完好、照明正常 |
2 |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 |
齐全,在指定位置 |
3 |
曳引机 |
运行时无异常振动和异常声响 |
4 |
制动器各销轴部位 |
润滑,动作灵活 |
5 |
制动器间隙 |
打开时制动衬与制动轮不应发生摩擦 |
6 |
编码器 |
清洁,安装牢固 |
7 |
限速器各销轴部位 |
润滑,转动灵活;电气开关正常 |
8 |
轿顶 |
清洁,防护拦安全可靠 |
9 |
轿顶检修开关、急停开关 |
工作正常 |
1*** |
导靴上油杯 |
吸油毛毡齐全,油量适宜,油杯无泄漏 |
11 |
对重块及其压板 |
对重块无松动,压板紧固。 |
12 |
井道照明 |
齐全、正常 |
13 |
轿厢照明、风扇、应急照明 |
工作正常 |
14 |
轿厢检修开关、急停开关 |
工作正常 |
15 |
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 |
工作正常 |
16 |
轿内显示、指令按钮 |
齐全、有效 |
17 |
轿门安全装置(安全触板,光幕、光电等) |
功能有效 |
18 |
轿门门锁电气触点 |
清洁 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
19 |
轿门运行 |
开启和关闭工作正常 |
2*** |
轿厢平层精度 |
符合标准 |
21 |
层站召唤、层楼显示 |
齐全、有效 |
22 |
层门地坎 |
清洁 |
23 |
层门自动关门装置 |
正常 |
24 |
层门门锁自动复位 |
用层门钥匙打开手动开锁装置释放后,层门门锁能自动复位 |
25 |
层门门锁电气触点 |
清洁 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
26 |
层门锁紧元件啮合长度 |
不小于 7mm |
27 |
底坑环境 |
清洁,无渗水、积水,照明正常 |
28 |
底坑急停开关 |
工作正常 |
表 A-2 季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 :
序号 |
维保项目(内容) |
维保基本要求 |
1 |
减速机润滑油 |
油量适宜,除蜗杆伸出端外均无渗漏 |
2 |
制动衬 |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3 |
位置脉冲发生器 |
工作正常 |
4 |
选层器动静触点 |
清洁,无烧蚀 |
5 |
曳引轮槽、曳引钢丝绳 |
清洁,无严重油腻,张力均匀 |
6 |
限速器轮槽、限速器钢丝绳 |
清洁,无严重油腻 |
7 |
靴衬、滚轮 |
清洁,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8 |
验证轿门关闭的电气安全装置 |
工作正常 |
9 |
层门、轿门系统中传动钢丝绳、链条、胶带 |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进行清洁、调整 |
1*** |
层门门导靴 |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11 |
消防开关 |
工作正常,功能有效 |
12 |
耗能缓冲器 |
电气安全装置功能有效,油量适宜,柱塞无锈蚀 |
13 |
限速器张紧轮装置和电气安全装置 |
工作正常 |
表 A-3 半年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并出具《电梯保养维修报告》
序号 |
维保项目(内容) |
维保基本要求 |
1 |
电动机与减速机联轴器螺栓 |
无松动 |
2 |
曳引轮、导向轮轴承部 |
无异常声,无振动,润滑良好 |
3 |
曳引轮槽 |
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4 |
制动器上检测开关 |
工作正常,制动器动作可靠 |
5 |
控制柜内各接线端子 |
各接线紧固、整齐,线号齐全清晰 |
6 |
控制柜各仪表 |
显示正确 |
7 |
井道、对重、轿顶各反绳轮轴承部 |
无异常声,无振动,润滑良好 |
8 |
曳引绳、补偿绳 |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要求 |
9 |
曳引绳绳头组合 |
螺母无松动 |
1*** |
限速器钢丝绳 |
磨损量、断丝数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11 |
层门、轿门门扇 |
门扇各相关间隙符合标准 |
12 |
对重缓冲距 |
符合标准 |
13 |
补偿链(绳)与轿厢、对重接合处 |
固定、无松动 |
14 |
上下极限开关 |
工作正常 |
表 A-4 年度维保项目(内容)和要求,并出具《电梯保养维修报告》
序号 |
维保项目(内容) |
维保基本要求 |
1 |
减速机润滑油 |
按照制造单位要求适时更换,保证油质符合要求 |
2 |
控制柜接触器,继电器触点 |
接触良好 |
3 |
制动器铁芯(柱塞) |
进行清洁、润滑、检查,磨损量不超过制造单位要求 |
4 |
制动器制动弹簧压缩量 |
符合制造单位要求,保持有足够的制动力 |
5 |
导电回路绝缘性能测试 |
符合标准 |
6 |
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每 2年进行一次限速器动作速度校验) |
工作正常 |
7 |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试验 |
工作正常 |
8 |
轿顶、轿厢架、轿门及其附件安装螺栓 |
紧固 |
9 |
轿厢和对重的导轨支架 |
固定,无松动 |
1*** |
轿厢和对重的导轨 |
清洁,压板牢固 |
11 |
随行电缆 |
无损伤 |
12 |
层门装置和地坎 |
无影响正常使用的变形,各安装螺栓紧固 |
13 |
轿厢称重装置 |
准确有效 |
14 |
安全钳钳座 |
固定,无松动 |
15 |
轿底各安装螺栓 |
紧固 |
16 |
缓冲器 |
固定,无松动 |
四、服务内容及要求
1、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合同签订后和即将履约完成时做好相关移交登记手续,以保证电梯完好的移交下一维保单位。并对电梯进行全面的年度自检,做到及时发现电梯存在的隐患,及时汇报院方,并做好电梯的维修保养服务。
2、供应商应当配合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对电梯的定期检验,并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活动。
3、供应商负责半月、季度、半年及年度的电梯保养要求进行维保,并出具半年和年度的电梯保养维修报告并交付院方,报告中应包含电梯故障的统计分析、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及有关电梯使用管理的合理化建议。
4、供应商对其维保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后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和《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6899)的相关规定,如国家颁布新的规范,则按新的规范执行。
5、供应商须提供24小时的应急响应服务,当电梯发生困人故障,供应商应在接到院方通知后2***分钟内赶赴现场实施紧急救援;电梯发生其他故障,供应商应在接到院方通知后一个小时内赶到现场实施抢修,如有特殊情况需同院方申请,院方同意后须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履行义务。
6、现场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为有效实施保养计划,投标人应安排熟悉所维保电梯原理、结构、性能、安全要求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负责维保工作,并督促其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要求、安全及技术规范进行维保。
7、供应商作业过程中应服从院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作业安全。需要安全监护作业的内容应书面告知院方,作业时,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8、供应商应在维保后3日内将规定格式的电梯维保记录,张贴在电梯轿厢、电梯过道、小区公告栏或在轿厢内电子显示屏内滚动公示,接受用户监督。此外,需将维保记录公示情况拍照留存备查。
9、供应商应自行购买足额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标人相关人员在维保期间发生的任何意外事件与院方无关,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1***、电梯因故障需更换零配件的,供应商须在2天内完成更换(电梯易损品配件清单中常用的配件,投标公司须安排备件,并在院方规定响应时间内进行更换,完成维修),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维修时间需超过2天的,供应商应向院方提出书面申请,经院方同意后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维修工作。
11、供应商应当协助院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应急救援预案,配合院方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12、供应商应当妥善保管电梯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在合同终止后交还院方。
13、本项目采取清包模式,即供应商只提供维保所需的工具和人工服务,易耗品零部件由院方承担费用。
1、院方有权监督检查供应商实施维保计划的情况,监督经供应商维保后的电梯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和电梯制造单位的技术要求,监督电梯安全性能是否良好。
2、院方有权检查受供应商委派为本单位电梯提供维保服务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有权拒绝无证人员开展维保活动。有权要求供应商人员服从本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对不服从现场安全管理的供应商人员,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人员。
3、供应商的维护保养达不到合同约定的维护保养标准或要求的,院方有权拒绝在维护保养记录上签字。
4、除国家规定的法定监督检验与定期检验外,院方有权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或第三方中介机构对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实施维保工作的情况进行评定。
5、供应商作业过程中如出现不服从院方现场安全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或需要安全监护的作业时作业人员只有1人或保养时间不足等情况的,院方有权拒付当台电梯的当月维保费。
6、供应商维保工作如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维保标准或要求的,供应商应当立即返工整改直至合格,否则院方有权拒付当台电梯的当月维保费。
7、供应商在电梯维保作业过程中如因维保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零部件丢失的,由供应商承担法定民事责任。
8、因供应商维保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电梯检验不合格的,由供应商承担电梯复检费用。
9、遇电梯复检时,供应商需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电梯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复检,同时供应商必须跟踪电梯复检的具体情况,及时反馈给院方。若因整改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电梯检验不合格的,由供应商承担电梯复检费用。若因供应商管理不善导致电梯未按规范要求使用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全权负责,医院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1***、若供应商在作业过程中不服从院方现场安全作业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按3******元/次从当月维保服务费中扣除作为罚金。
11、若供应商不能在约定时限内赶到现场和更换配件的,按2******元/次从当月维保服务费中扣除作为罚金,合同有效期内累计超过三次的,院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
六、 款项支付
维保服务费及 易损配件费均按月结算,每月 2***日之前供应商根据合同金额出具正规发票,院方在收到发票和验收材料(巡查记录表、易损配件验收表等)的2***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上月的费用。
七、调研文件要求
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材料并密封,每页加盖公章。
1、报价表(详见公告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类型:客梯、货梯,施工类型:安装、维修)复印件
6、负责本项目的维保服务人员名单(至少2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印件、及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交证明
7、服务承诺(必须承诺所提供的配件进货渠道合法,主要配件应为原厂家或原厂家委托有资质的企业生产的正品,其余通用配件须为有资质的合法企业生产的产品,如存在质量问题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市场调研接收材料时间
2***25年***1月***8 日 -2***2 5年***1月14日,8:3***-11:3***,14:3***-16:3***(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报名要求:请各供应商将纸质调研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6号楼2层后勤处。
十、联系人 :王先生 ***591-83259562
十一、本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
2***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