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南安市梅山镇卫生院 |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1-16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5-01-20 |
项目概况
受 南安市梅山镇卫生院 委托,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对***、南安市梅山镇卫生院检验科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南安市梅山镇卫生院检验科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25年***1月2***日 14时******分******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安市梅山镇卫生院检验科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包1(检验科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 ***.******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52*********.******元
磋商保证金: ***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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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23219******-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含水机和UPS不间断电源) | 1(台)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42************.****** | 工业 |
1-2 | A***23219******-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 | 1(台)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13************.****** | 工业 |
1-3 | A***23219******-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尿沉渣分析仪一体机(尿常规和尿沉渣一体机) | 1(台)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18************.****** | 工业 |
1-4 | A***23219******-临床检验设备 | 红细胞沉降率测定仪 | 1(台)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4************.****** | 工业 |
1-5 | A***23219******-临床检验设备 | 化学发光仪 | 1(台)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12************.****** | 工业 |
1-6 | A***23219******-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电解质分析仪 | 1(台)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25*********.****** | 工业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天内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根据(财库〔2***2***〕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24〕6?号),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的,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供应商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19〕19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19〕18号)或最新公布的品目清单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25-***1-***9 至 2***25-***1-1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 至 12:******:****** ,下午 12:******:******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25-***1-2*** 14:******:******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日)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 2***25-***1-2*** 14:******:****** (北京时间)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南安市梅山镇卫生院
地址: 南安市梅山镇光前西路4号
联系方式: 陈女士 ***595-86585114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1号东南医药大楼6层
联系方式: ***591-878***73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锦、郑道铖、刘鼎埕
电话: ***591-878***7383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新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2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