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8-09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8-12 |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空心纤维血液透析滤过器等医用耗材 延期 院内谈判公告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空心纤维血液透析滤过器等项目因报 名供应商不足三家 , 未达到谈判要求,特发布延期公告,欢迎符 合资格条件供应商报名参与。 现就拟采购项目情况及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 采购谈判项目
(一)项目清单
标段 |
产品名称 |
采购需求(技术、服务要求、方法学等)可满足同等需求均可 |
标段 1 |
空心纤维血液透析滤过器 |
一次性使用于急性透析治疗。 |
标段 2 |
血浆滤过器 |
用于血浆分离 |
标段 3 |
连续性血液净化管路 |
与急性透析和体外血液治疗机配套使用,用于血液净化。 |
标段 4 |
透析用废液袋 |
与连续性血液净化管路配套使用,用于血液净化。 |
标段 5 |
连续性血液净化及血浆置换用辅助管路 |
与血液净化装置配套使用,用于血液透析、血液透析滤过, |
标段 6 |
一次性使用血液灌流器 |
适用于终末期肾病及中毒患者的血液灌流联合血液透析治疗 |
标段 7 |
一次性使用胆红素吸附柱 |
适用设备急性透析和体外血液治疗机器。用于吸附血浆中的胆红素和胆汁酸,适用于治疗肝病如爆发性肝炎、术后肝功能衰竭、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及各种疾病引起的高胆红素血症 |
标段 8 |
一次性使用血浆胆红素吸附器 |
适用设备急性透析和体外血液治疗机器 |
标段 9 |
膜型血浆分离器 |
适用设备急性透析和体外血液治疗机器。用于血浆中的血液净化,用膜将血浆从血液中分离出。 |
标段 1*** |
膜型血浆成分分离器 |
用于血浆成分分离 |
标段 11 |
一次性使用阴离子树脂血浆吸附柱 |
适用设备急性透析和体外血液治疗机器。临床配合血液净化装置用于血浆灌流,清除高胆红素血症患者体内的胆红素。 |
标段 12 |
血液净化装置的体外循环血路 |
适用设备急性透析和体外血液治疗机器。血浆交换(血浆交换、双重过滤血浆交换、选择性血浆成分吸附)时的体外循环血路,血液净化(持续徐缓式血液透析)时的体外循环血路,腹水 /胸水滤过浓缩时的体外循环管路,血液滤过、超滤、血液吸附时的体外循环血路以及连接管 |
标段 13 |
一次性无菌留置引流导管及辅助装置 |
用于胸腹腔内积液、积气的留置引流 |
标段 14 |
腹膜透析导管及附件 |
适用于腹膜和腹腔内透析治疗 |
标段 15 |
一次性使用冲洗器 |
该项目已进集采,按集采政策执行,不再招采 |
标段 16 |
透析液过滤器 |
用于山外山血液透析设备 |
标段 17 |
透析液过滤器 |
用于费森尤斯血液透析设备 |
注:允许响应人对各标段分别响应。
(二) 合同履行期限: 3 年 。
(三)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提供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具有上述采购产品的经营范围;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或自报名截止时间前三月内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 1年内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五)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上述网站截图等证明材料;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谈判项目下的采购活动,并提供承诺函。
(八)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特定资格要求: 1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 2 . 产品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可不提供此证); 3 . 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 /备案证;4 . 进口产品生产商授权书; 5 . 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需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产品分类明细 /管理办法,或其他证明材料。对于不属于医疗器械的,对1—4项不作强制要求。
(九)原则上不接受二级以下代理资质响应。
三、报名资料及相关安排
( 一)报名资料: 各潜在 供应商须持有的报名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必备)、经办人身份证等的复印件以及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征信查询截图、经办人授权书等的原件。报名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二)报名时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产品报价。
(三)报名截止时间: 2***2 4 年 8 月 9 日 17:****** ,逾期视为响应无效。
(四)报名地点: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三号楼五楼国资处报名处(云南省昆明市金碧路 157 号);
(五)报名联系人: 简 老师,联系电话: ***871-636 28638 。
四、谈判要求及时间、地点
(一)谈判响应资料:在谈判会议现场须同时提交纸质和电子资料,包含谈判响应产品报价清单和谈判响应资料,纸质资料必 须密封完整并在封口处 加盖公司公章(谈判响应资料密封和装订要求 详见附件 1—2, 请自行下载并按要求装订密封)。
(二)现场签到时间: 2***2 4 年 8 月 12 日下午 14:******至14:3*** ,未按时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谈判时间: 2***2 4 年 8 月 12 日下午 14:3***
(四)谈判地点: 三号楼五楼 国资处会议室(云南省昆明市金碧路 157号)
五、谈判规则
(一)供应商按抽签顺序进行报价和答疑;
(二)评审专家组成:院内专家组;
(三)本次以院内谈判方式进行,在供应商资质审查合格的前提下,综合产品质量、性能、价格、服务能力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谈判 公告第一轮每个标段实质性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则按流标处理,谈判公告第二轮每个项目实质性响应供应商满足一家或以上,即可进行谈判 。
六、监督
本次谈判全程由监审处监督,项目参与供应商若对成交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 提交质疑均不予 受 理。
监审处电话: ***871-63639***29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禁止响应人相互串通投标。响应人相互串通投标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行政监督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响应人相互串通投标中标的,成交无效。
为保证采购工作的公平、公正以及延续性,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在参与上一轮的咨询会后,方有资格进入该项目的院内采购谈判,且在采购谈判时递交的产品应与咨询会提供产品保持一致。非院内采购则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附件:
1. 谈判响应产品试剂 /耗材报价清单
2. 谈判响应资料 目录顺序及装订要求
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
2***24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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