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 |
项目编号***
为了使采购工作更加公平、公正、公开,现将近期拟举行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市场调查会,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前来报名参与。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采购
三、采购预算:¥1183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采购代理机构于供应服务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三)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管理和服务人员,有项目实施能力的企业。
(四)供应商必须具有医疗废物相应处置资质。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参加项目市场调查会时需提供以下资料(需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
(一)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二)法人代表授权书。
(三)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议第二代新证、双面)。
(四)项目资料:1.项目报价清单(调查会时提供,格式自拟);2.项目具体方案;3.同类项目业绩。
(五)提供本项目服务承诺书(内容包括医疗废物处置、化学性废液处置、化粪池清掏及污泥清掏)。
(六)医疗废物相应处置资质证明资料。
(七)资料一式5份,在院内调查会现场提交,所有提供的资料需加盖相应公司公章。
六、本项目基本情况
(一)医疗废物收集地点:总院、垂虹全科医学门诊、皮肤医学中心。
(二)收集处置内容包括三大类:1.日常产生的医疗废物处置;2.化粪池清掏及污泥清掏;3.化学性废液处置。
(三)本项目采购服务期两年。
七、市场调查会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1号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后勤辅助楼二楼会议室。
八、注意事项
(一)参与调查会按签到时间先后顺序进场。
(二)项目介绍时间不超过1***分钟,可采用PowerPoint演示 。
九、公示期:挂网后,从第2个工作天起计,5个工作天17:******截止。
十、提交资料时间及地点:
公示期内,资料提交(或邮寄)至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1号佛山市第一人民医后勤辅助楼二楼总务科3室。
十一、联系方式:陈老师 ***757-83163627;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1号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门诊后勤辅助楼二楼总务科3室。
十二、补充说明:
(一)本次调查会工作属自愿和免费性质的市场调查,医院不支付任何费用。
(二)调查会只是市场调研,并非采购行为,正式采购另行公告。
(三)提交资料不予退还。
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总务科
2***24年8月8日
94880142238bcad549074301a9e9ec9fa8ac1971.doc
- 2024-08-12
- 2024-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