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 |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9-14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19 |
重庆文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透析耗材等遴选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一、询价内容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透析耗材等遴选供应商采购项目 | ||||
包号及名称 | 数量 | 成交供应商数量 | 服务期 | 备注 |
包一:透析耗材 | 1 | 1 | 2年 | 以耗材对应单价限价,最高限价(折扣系数)为1******%。以折扣系数报价,整体折扣系数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按实际采购量为结算依据据实结算。(例:单价限价*供应商报价折扣系数%*实际用量=结算价) |
包二:热敏胶片 | 1 | 1 | 2年 | |
包三:呼气卡 | 1 | 1 | 2年 | |
包四:高血压检测试剂 | 1 | 1 | 2年 | |
包五:病理科耗材采购 | 1 | 1 | 2年 |
注:按实际采购量为准,以采购人下达发货通知为准。
二、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所投产品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备案凭证及备案信息表复印件);
3.所投产品若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复印件),若注册证有附件的,还须提供附件复印件(可配送货物时提供);
4.供应商如果不是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商:(1)所提供产品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2)所提供产品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四、询价有关说明
(一)本项目将在请在“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http://www.cqskzqrmyy.cn/)官网平台上公告本项目询价采购邀请书,凡有意参加报价的供应商,请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签到购买询价通知书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报价供应商是否知晓,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采购内容。
(二)获取询价通知书期限:2***24年9 月11日至2***24年9月14日
1.询价通知书提供期限:采购文件公告之日至2***24年9月 14日。
2.报名方式:线下报名,凡有意参加报价的请携带单位资质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重庆市开州区百城街南五路26号报名获取。
3.询价通知书售价:人民币3******元,缴后不退。
(四)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五)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24年9月19 日北京时间8:3***至9:******。
(六)开标开始时间:2***24年9 月 19 日北京时间9:******。
五、保证金
无。
六、报价有关规定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询价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电话联系及沟通。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代理公司拒绝接收其报价文件。
①超过报名及报价文件、相关原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
②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关原件的。
③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或工本费的。
④报价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的。
5. 采购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6.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开标前提交核验,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报价。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报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报价。
(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公示栏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否则按无效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参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开州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邹老师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开州区汉丰街道安康街8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文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老师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开州区南百城街南五路26号
附件:
2***24年9 月11日
65aecb1672bcb2cedc042a25620144698b8209ea.doc
- 2024-09-11
- 2024-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