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绥宁县人民医院 |
绥宁县人民医院新生儿有创呼吸机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24年***9月13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绥财采计【 2***24 】 ***18 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首次公告日期: 2***24- ***9 - 11
二、补充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采购结果
补充内容:
*** 原谈判公告第五节第一条第(二)点: 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
*** 第 ( 3) 点: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二) ,现补充附件如下:
附件 1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格式)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2***〕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 大型口中型口小型□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 (单位)名称(盖章):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 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 (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附件 2 供应商资格声明 ( 格式 )
供应商资格声明 (格式)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 单 位 负 责人 ) 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二条 “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 定 代 表 人 ( 单 位 负 责人 )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更正日期: 2***24 年 9 月 13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其他内容不变,若本次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次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绥宁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 周丽香
联系电话: ***
地 址: 绥宁县长铺镇东正路
2 、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 系电话: *** ***
地 址: 绥宁县沿河中路 23号3楼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绥宁办事处
- 2024-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