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沈阳市公安医院 |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9-24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09 |
项目概况
沈阳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医疗体检费用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24年1***月***9日 1***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沈阳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医疗体检费用项目
预算金额:147.8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7.8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沈阳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按照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运行标准,需在送看守所羁押前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体检。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拟通过招标购置医疗体检服务,外雇具有专业资质的驻场医务人员。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正式签订合同后,须于一周内入场提供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2***〕46号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供应商须为二级及以上等级的公立或民营医疗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24年***9月14日 至 2***24年***9月24日,每天上午8:3***至11:3***,下午13:******至16:******。(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1***8室
方式:现场获取;售价:人民币5******元/本,售后不退。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售价:¥5******.***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24年1***月***9日 1***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24年1***月***9日 1***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公安医院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五经街11号
联系方式:关颖***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5号
联系方式:宋盈达、刘映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盈达、刘映彤
电 话: ***
- 2024-09-14
- 2024-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