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 |
为深入贯彻医用耗材改革精神,进一步推进医用耗材阳光交易改革,参考《深圳市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工作实施方案》(深治耗办〔2***2***〕1号)《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用耗材分类集中采购支持深圳阳光平台开展价格谈判的通知》(深医保规〔2***21〕6号)等文件要求,我院近期将对医用耗材进行院内遴选,请符合要求的厂家/供应商积极参加,供我院专家遴选。
一、遴选项目: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医用耗材公开遴选(详见附件)。
二、遴选说明:项目分别是***(***8A/***8B/***8C/***8D/***8E/***8F/***8G)。供应商需单独满足一个包或同时满足多个包,不接受包内拆分投标。
三、接受产品推荐时间: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即日起(包括今日)5个工作日内,每天14:******-17:******携带遴选公司有效证件到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金健路2号综合楼负一楼医用耗材仓库办公室提交企业报名表(详见附件)和以下产品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许可范围与所投产品注册分类目录相符,否则谈判无效)(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业务人员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诚信声明:“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规定条件。”(加盖公章)
5、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官网下载信用报告(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 (http://zfcg.sz.gov.cn/)(加盖公章)(详见附件操作指南)。
注:供应商所提供的证明文件资料必须是真实的,若经核实有发现虚假证明文件材料,取消其两年内再次参与我院遴选项目的资格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四、公开遴选文件递交:需准备一份正本,五份副本,用文件袋密封,并提供产品标价表电子版(预先填好存放在U盘)。
五、本次遴选公告发布:龙岗政府在线官网,请供应商密切留意官网最新公告、通知,所有在本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均视为有效送达。
六、公开遴选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金健路2号住院部十八楼阳光采购室。
七、遴选文件递交时间:公开遴选当天,具体另行通知。
注意:遴选现场必须提供样品和彩页(样品和彩页须有公司简称、完整外包装和中文标识且须与实际供货产品完全一致)。
八、有关本次遴选事宜请联系:
联系人:设备科钟老师,联系电话:***。
附件: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医用耗材公开遴选文件
附件2:产品报价表
附件3:企业报名表
附件4:龙岗区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十个不得”告知书
附件5:信用记录查询操作指南
附件6:所投产品目录采集表
附件7:耗材公开遴选需求表
深圳市龙岗区第四人民医院
2***24年9月18日
- 2024-06-14
- 2024-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