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 |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9-24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9-26 |
项目概况
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自治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阿克苏市农一师第四家属院1号楼2单元19B***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24年***9月26日 16点3***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自治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购置微波治疗机等医疗设备一批(详见采购清单及参数)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2***〕46 号);
(2)(财库[2***14]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7]51 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17]141 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 度的通知》(国办发〔2******7〕51 号),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且具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3)提供2***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 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4)提供近三个月(连续)的社保证明(需有相关人员的社保缴纳明细,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和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备注:①若投标人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当月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的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完税证明中“税种”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③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5)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6)“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的截图﹙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信用信息报告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24年***9月2***日 至 2***24年***9月24日,每天上午1***:******至14:******,下午16:******至2***:******。(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阿克苏市农一师第四家属院1号楼2单元19B***1号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2******.***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24年***9月26日 16点3***分(北京时间)
地点:阿克苏药品集散中心办公大楼(温宿县长兴街15号 ) 一楼
五、开启
时间:2***24年***9月26日 16点3***分(北京时间)
地点:阿克苏药品集散中心办公大楼(温宿县长兴街15号 ) 一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2.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携带特定资格要求中所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
3、超过4******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2***%(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苏地区中医医院
地址:阿克苏市虹桥路 1*** 号
联系方式:程晋乐***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阿克苏地区振远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农一师第四家属院1号楼2单元19B***1号
联系方式:胡丹158***9972***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丹
电 话: 158***9972***78
- 2024-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