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五河县中医院 |
中标单位 | 安徽恒阔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万 |
五河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包(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 : 五河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包(二次)
二、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 安徽恒阔益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双凤经济开发区梅冲湖路与凤麟大道交叉口聚伟电力 1#综合楼8#厂房第3层306室
中标金额 : ***.00 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 五河县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2包(二次) 规格型号:按照招标文件约定 数量: 按照招标文件约定 供货服务期: 按照招标文件约定 |
四、评审专家名单: 刘曙光 (组长),刘程武、李培焕 、刘广平、 张海波(业主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招标文件约定,代理费收费金额: 3000 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递交方式(任选其一):
( 1)质疑材料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 1961436562 @qq.com),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 工 ,联系方式: *** )。
( 2)书面形式递交。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 称:五河县中医院
地 址: 五河县城关镇国防路 1号
联系人:张 主任
联系方式: ***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徽创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五河县花园新村二期 ***号楼2单元807室
项目联系人:张 工
联系方式: ***
2024年09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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