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六安市人民医院 |
中标单位 | 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 ***万 |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六安市人民医院颅内取栓支架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六安市人民医院颅内取栓支架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国药控股六安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六安市集中示范园区长淮路 1234 号
成交金额:贰拾伍万陆仟元整(小写: ***.00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 物 类 |
名 称:颅内取栓支架 品 牌:禾木 规格型号: PARD-3-10 、 PARD-3-20 、 PARD-4-20 等 数 量: 20 个 单价: 12800 元 / 个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庆、汪琴、翟宏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 ,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皋城路发展大厦二楼,联系电话: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 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 )被质疑人名称;
( 4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必要的法律依据;
( 7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人民医院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皖西西路 21 号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六安中森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皋城路发展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吴工
电 话: *** 、 ***
2024 年 0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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