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邢台市任泽区卫生健康局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0-23 |
邢台市任泽区卫健系统灾后重建、修缮项目-设备购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邢台市任泽区卫健系统灾后重建、修缮项目-设备购置 招标人为 邢台市任泽区卫生健康局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债 ,出资比例为 1******%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设备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骆庄乡卫生院。2.1.2 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2.1.3 数量及技术规格:一标段:主要包括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的采购。二标段:主要包括全自动五分类血细胞分析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生物安全柜、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超净纯水机8***L、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全自动血凝仪、特定蛋白分析仪器等设备的采购。三标段:主要包括冷藏柜、双摇病床、床头柜、医用负压供氧系统、医用呼叫系统、换药车、诊查床、中药柜、中药台、诊椅诊台、西药柜、电脑中频治疗仪、立体动态干扰电治疗仪、神经肌肉低频电刺激仪、短波治疗仪、多功能牵引床、红外光灸疗机、空气波压力治疗仪、熏蒸治疗机、红外线治疗仪、神经康复功能评定系统、低频交变磁场治疗机、微波治疗仪、单臂外科塔、手术台、多参数监护仪、手术室净化等设备的采购,详见货物清单及产品主要技术参数。2.1.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2.1.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2.1.6 质保期:3 年。 2.2招标范围:货物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本次招标项目供应、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与所投医疗产品一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为制造商时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 者禁入。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24-1***-***1 ******:****** 至 2***24-1***-***9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或邢台市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24-1***-23 ***9:******:******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招标 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商务标与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为暗标,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实现评审专家“盲评”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邢台市任泽区卫生健康局(联系人:王占立,受理电话:***);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贾女士,受理电话:***,邮箱:jingqinggongsi1@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邢台市任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电话: ***319-7512793 电子邮箱: rzqzbb@126.com 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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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