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 |
为了公平、公正、规范地做好 医院 AED半自动体外除颤器设备采购 ,我院决定对以上项目进行询价,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询价单位: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 AED半自动体外除颤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
三、询价内容: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 AED半自动体外除颤器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 附件: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 AED半自动体外除颤器设备采购项目在线询价文件 。
四、最高限价: 9万元
五、报价资质单位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国内注册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注册人凭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价要求:
1、所有报价方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方需承担与本次询价有关的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无论采购价格确定结果如何,采购人不承担、分担任何费用。
2、供应商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并密封后, 在 2***24年1***月 15 日 17:3***(北京时间) 前送至采购办公室,所有文件需提供 1份正本、1份副本。
3、报价方提供的资料务必真实,提供虚假资料的供应商一经查实将不得参与此项采购项目,请于公告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报价文件材料内容( 以下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
(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如非法人报价则需提供)、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
( 2)响应设备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 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
( 4)售后服务及保修承诺函;
( 5)报价文件(详见第二章报价文件);
( 6)承诺函(详见第三章承诺函);
注意:所有报价文件内容按以上的顺序装订整齐,装入档案袋,封密,并在密封带四周盖章,档案袋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服务要求
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 日历 内全部完成供货。
2.交货地点: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南宁市兴宁区邕武路7号)。
八、付款方式 :
本项目无预付款,供应商交货完毕并最终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
九、评标办法
最低价中标,报价文件、资质审核合格且报价最低的报价单位为拟中标单位。此次采购将根据需要确定医院 AED半自动体外除颤器设备采购价格及合格供应商,一旦采购价格确定后,在七个 日历 内我院从询价供应商处采购。对恶意报价或确定采购价格后不能提供相应服务的单位,医院将取消其服务资格并按我院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执行。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771—3312669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
2***24年1***月 11 日
(责任编辑: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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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12 11:45:00
- 2024-10-25 20:4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