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神经外科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神经外科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24年1***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采购内容:头部固定及牵开系统,1套;电动动力系统,1套;双极电凝器,1套。 现更正为:头部固定及牵开系统,1套;电动动力系统,1套;双极电凝器,2套。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24年1***月21日 12时1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因目前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未报名将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用CA操作网上电子投标等相关事宜(包括在电子投标环节填写报价、上传文件等),操作教学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portalindex.do?method=getPubInfoViewOpen&infoId=31adcfa2175***bd6d482-5dfd),如未按视频教学操作将导致废标。 ***供应商须自行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或其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前上传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起2***分钟内,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 ***因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的“格式5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中明确本项目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建议包含手机及座机号码),并注意电话来电,以便重要事宜的通知。若因联系电话错误、关机、无法接通等无法联系到供应商,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 大连市中山路222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广鑫、李根
电 话: ***、8889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