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第四医院关于手术所用部分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有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项目
三、采购方式:院内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需求:见附表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以下条款为必须满足条件,在标书中体现,否则予以废标:
1.项目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
3.提供参与投标供应商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提供本项目需求中所投产品完整、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或区域代理商公章。
5.生产厂家直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需提供生产资格证明文件。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中国总代理商或区域代理商出具的长期经销代理权或针对本标段的授权书,针对本项目经销代理证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或区域代理商公章。中国总代理商或区域代理商出具经销代理证或针对本标段的授权书,需提供中国总代理商或本区域代理商与生产厂家的关系证明材料。
6.生产厂家直接参与本项目投标的需提供生产资格证明文件。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或区域代理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承诺及质量保证措施复印件并加盖生产厂家或区域代理商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合作伙伴形式或联合体参与投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此次招标。
六、投标文件格式:
(一)标书要求:一本正本、四本副本均加盖公章,装订方式为胶装。
(二)参与两项或以上采购项目投标的需各项目独立做标书
(三)标书封面须有以下内容
1.投标公司全称及正本或副本标识
2.投标项目名称及项目序号(和招标公告中的采购项目和序号一致)
3.投标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投标日期
5.标书内首页应为目录及对应页码(目录中的内容顺序应与投标文件所包含的项目一致)。
(四)投标文件包含项目
1.生产厂家资质
(1)投标报价明细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开户许可证
(4)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5)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2.经销商资质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3)开户许可证
(4)生产企业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
(5)法人代表授权书
(6)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7)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产品资质
(1)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2)产品彩页
4.阳光网采项目需提供产品价格及目录,投标企业必须提供系统网页配送截图证明。
5.有物价收费项目的耗材需提供目录号及收费价格
6.医保收费项目需提供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27位代码)
7. 质量保证协议
8.售后服务承诺书
七、报名须知
1.招标项目需严格按本项目参数的名称顺序进行排序,不可缺项。
2.招标谈判价格及中标价格都为含税价格。
3.报名时间:2***24年1***月28日至2***24年11月1日16时截止 (节假日休息)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
5.报名地址:大庆市第四医院器械科
6.开标时间及地点:由器械科另行通知
八、报名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代表授权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7.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8.生产厂家产品授权书(涵盖完整的、连续的授权链条)
9.配套试剂明细(纸质版及电子版,明细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品牌、生产厂家、注册证号)
说明:以上报名文件要求全部加盖公章。资质符合的供应商自备U盘,在报名处拷取电子版谈判文件。开标后投标标段品目超过2***个品目的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及U盘,现场报价使用。
九、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出后,如有变更(如:变更通知、项目暂停通知等),将在“大庆市第四医院网站”告知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供应商应主动查看。
2.本项目设置资格预审,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参与。
3.凡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联系方式与大庆市第四医院器械科联系。
报名联系人:滕鹏 咨询电话:***459--8885368
附表:
附表: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