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三明城发百龄帮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
百龄之家 CCRC康养社区-康复设备 拟通过 公 开 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比选活动由 三明城发百龄帮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下称“比选人”)委托 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下称“比选代理机构”)主持,具体事宜如下:
一、 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项目名称: 百龄之家 CCRC康养社区-康复设备
2.比选人名称: 三明城发百龄帮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3.项目地址: 三明市沙县区
4.项目规模: 本 比选 项目合同金额约 49万元
5.交货期: 自 比选人 通知之日起 1***天内交货并完成现场安装
6.交货地点: 按 比选人 发货通知的具体数量、品种、时间将 设备 负责送至 比选人 指定地点,并承担所有费用
7.质量标准: 设备质量 标准为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合格标准、 比选文件 技术规范要求及 比选申请材料 中对技术性能的描述和承诺、 设备生产商 的合格标准或国家相关标准(以上述标准中要求最严格的标准执行);安装质量达到国家及本行业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等级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二、 比选 服务 内容
本比选项目服务内容为百龄之家 CCRC康养社区-康复设备,采购包括站立架、站立架双人、电动四肢联动脚踏车、手指康复器、行走辅助器、经颅磁刺激仪、V高压氧舱等。具体详见附件1:设备一览表。
三、 服务费用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元。 为总价合同,包括但不限于 站立架、站立架双人、电动四肢联动脚踏车、手指康复器、行走辅助器、经颅磁刺激仪、 V高压氧舱等,即包括百龄之家CCRC康养社区-康复设备验收合格前需要支出的所有一切费用。
四、 比选申请人 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
2.比选申请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比选申请人及其拟派出的人员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或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比选申请文件中应提交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 2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有意 参加比选的 企业 须 根据 本 比选公告 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提交 比选申请文件 。
五、 比选活动的时间、地点和 联系方式
1.比选时间: 2***24 年 11 月 1 日 16 : 3*** ;
2.比选地点: 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1412室( 地址: 三明市三元区东乾路 1***9号城发大厦 14楼 ) ;
3.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1896***522923 ;
4.比选人联系人: 蔡先生 ;联系电话: 1 8983***75***57 ;
5.监督部门: 三明市明城康养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6.公告媒介:在 三明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https://www.smcfjt.com/) 公示。
六、 比选活动程序
1. 签到核验。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时间前将①比选申请文件(一式一份,无需密封)、②《报价函》(一式一份,须独立密封,格式见附件 3 )递交至比选地点。比选申请人代表应按时到场签到。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或 《报价函》 未独立密封的 或比选申请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 比选申请 文件, 比选人不予受理。
2. 资格审核。 比选时间开始后,由比选人核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并审核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与到场人员不一致的,申请单位、比选项目名称等内容与比选公告内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或未加盖有效印章的,其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进入下一比选环节。
3. 宣布办法。 宣布本次比选办法。
3.1. 比选办法 。 本比选项目采用 竞价择优中选法 。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各子项目的比选单价不得高于对应子项目的单价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无效。比选报价大写数值和小写数值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值为准。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加和与总价不一致的,以单价为准,并修改总价。
(1)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数量 少于 3家时,本次比选失败。
(2)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数量超过3家时,将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有效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比选申请人的有效报价相同时,则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序;以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签到号作为代表号(代表号不再另行抽取)进行随机抽取,先抽取出来的球号排序在前。
4. 公示结果。 公示比选结果。
5. 发 放 通知书。 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第一中选候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
6. 签订 合同。 中选人按照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比选人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合同。
7. 重新 委托。 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比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七、 其他事宜
1.中选的单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有权进行索赔。
2.本项目比选人仅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3. 本项目的比选代理费 2*********元由中选单位领取中选通知书前支付。
附件:
比选人: 三明城发百龄帮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 福建省蓝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2***24 年 1***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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