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 | 萍乡市人民医院 |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 | 2024-11-06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11-07 |
项目概况
萍乡市人民医院 验光仪 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24年 11 月 7 日 9 点 3***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XXM-PX-2***24- J******9
项目名称:萍乡市人民医院 验光仪 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 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1 |
萍乡市人民医院 验光仪 采购项目 |
验光仪 |
1 |
套 |
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卖方应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 3***日内交货,包括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 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② 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③ 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24年 11 月 4 日 至 2***24年 11 月 6 日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方式:响应供应商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和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售价: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24 年 11 月 7 日 9 点 3*** 分 (北京时间)
地点: 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 2***24 年 11 月 7 日 9 点 3*** 分 (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萍乡市人民医院
地 址:萍乡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功山中大道 8号
联系方式: 陈 先生 ***799-68811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萍乡市安源区凤凰街城前社区北桥广场 3栋
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 ***799-666******95 /***
邮箱: 846515318@qq.com
- 2024-11-01 11:00:00
- 2024-11-08 18:30:00